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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多地公共場所禁煙令遇執行難 淪為一紙空文

發佈時間:2010年10月08日 10: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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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一條關於禁煙的新聞再次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武漢市政府雖然早就出臺了公共場所內禁止吸煙的規定,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這一規定淪為了一紙空文。5年來,沒有開出過一張罰單。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一條關於禁煙的新聞再次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武漢市政府雖然早就出臺了公共場所內禁止吸煙的規定,但是因為種種原因,這一規定淪為了一紙空文。5年來,沒有開出過一張罰單。

  其實這並不是武漢市一個地方的問題,比如,早在1995年,廣州市就發佈了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的通告,並且規定,違者罰款20元,結果幾年來收效甚微。今年9月1日,廣州市再出重拳,《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出臺,這可能是我國第一部把辦公室納入禁煙範圍的地方性控煙條例,然而這項規定後來卻被評價為“叫好不叫座”。

  北京在2008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禁煙令”。現在,絕大多數的小飯館裏依舊是煙霧繚繞,只有一些中高檔的餐廳會詢問顧客,您是要坐吸煙區還是無煙區?況且,即便是劃分了區域,有的飯館吸煙區和無煙區的座位根本就是背靠背,形同虛設。於是很多人在問,為什麼禁煙條例都出臺了,執行起來就這麼難呢?就沒人管管嗎?

  有人管,這是肯定的。但是現在的問題是,誰來管?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學校;文化綜合執法部門負責體育、娛樂場所和賓館;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醫療衛生機構……他們的執法力度是否同樣行之有效?如此多的部門,是不是給個人舉報帶來了諸多不便?

  説到舉報,廣州辦公室禁煙收效甚微的原因就在於沒人舉報。或者説,沒人敢舉報。在大街上,看到個路人甲,他在公共場所吸煙,我打電話舉報他,執法人員來了,運氣好的話這個路人甲還在,抓個正著。可是在辦公室,你的領導在那吸煙,你敢舉報嗎?退一步,你的同事在那吸煙,大家平時都在一起工作,你好意思舉報嗎?

  突然想起來,四川眉山市東坡區的一條規定,全區正科職以上幹部要開展禁煙自查活動——戒了煙,再上班。雖然方法有待商榷,但是初衷和方向是好的,那就是,辦公室禁煙,必須從領導抓起。

  但是餐館的情況就不同了,禁煙從“上帝”抓起這事兒對他們來説實在是有點難,所以關鍵還是靠行之有效的監管。比如罰款,現在多數地方的處罰金額是10元到50元不等,甚至連威懾都談不上。在這方面,我們是不是可以借鑒香港或者歐洲一些國家的做法呢?

  根據香港法律,如果吸煙者在禁煙區域吸煙,最高可罰1500港元,並且要上法庭聽法官訓斥。香港還大幅提高煙草稅,在香港市區買一包煙,煙草稅達16港元。英國禁煙法規定:禁煙場所的經營業主如不禁止吸煙行為,將會被處以最高2500英鎊的罰款。

  從嚴執法,是樹立法律的威信,也是在樹立政府部門的威信。尤其是再過不到兩個月,也就是明年的1月份,我國內地將在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場所完全禁止吸煙。全國“禁煙令”能否行之有效的執行,依舊考驗的是各個地方的執行力度。

  在個人層面,這是個很簡單的問題,兩個人相親,姑娘看不上小夥子吸煙,那就吹唄。可是在政策層面,既要保障不吸煙的人能夠自由的呼吸,也要給吸煙的人合法的權利;要讓地方在收入煙草財政的同時,依舊嚴格執行禁煙規定;要讓根深蒂固的交際文化、面子文化改變方式,這絕對是一場複雜的博弈,也是一場持久戰。號角在2個月後吹響,希望最後勝利的是13億人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