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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08月26日 08: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一樁“私家偵探”敲詐勒索案暴露信息保護漏洞
電信“內鬼”倒賣用戶隱私
新華社記者 李京華 公磊
蔡華偉繪
本應被嚴格保密的手機用戶個人信息,竟淪為電信企業“內鬼”牟利的商品。
通過修改手機密碼獲取個人信息,甚至通過手機定位鎖定使用者位置,這些在電影大片中才會看到的情節已成為現實——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正審理一起“私家偵探”敲詐勒索案。根據檢方指控,這些“私家偵探”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竟然源自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等電信運營企業的員工。
順藤摸瓜,電信“內鬼”浮出水面
張榮浩﹑張榮濤兄弟于2004年至2007年間在北京註冊成立了5家調查公司,利用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從事討債業務和婚姻調查等活動。
據張氏兄弟交代,他們獲取的許多個人信息,都來源於電信運營企業的員工。
張寧事發前為中國移動北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亦莊區域中心員工。從2008年初至2008年10月被捕,張寧幫助一個叫林濤的男子修改過100多個全球通手機號的客服密碼,並提供了幾十名機主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住址、聯絡電話等。
據張寧透露,通過內部系統進行用戶客服密碼修改不需要知道原密碼。而有了客服密碼就可隨意查詢機主的通話記錄。
張寧修改密碼後的信息由林濤轉給一名叫李磊的男子,再轉到張榮濤手中,並在調查公司之間流轉。林濤和李磊均曾在中國移動工作。
另一名“內鬼”唐納宇事發前在中國聯通北京分公司工作,主要從事網絡設備維護。2008年6月,一個叫盧哲新的朋友問其能否調閱手機用戶的詳細通話單,唐納宇就到公司機房調出盧需要的手機通話詳單,通過電子郵件發給盧。盧哲新供述,他把這些個人信息都賣給了“調查公司”。
第三名“內鬼”吳曉晨是原中國網通公司員工,曾任客戶代表。2005年4月他結識了張榮浩,後者讓其幫助查網通座機電話的信息。
“內鬼”和“私家偵探”交易,結成利益鏈
這些電信員工明知用戶個人信息會被用於不法的事情,為什麼還鋌而走險倒賣用戶信息呢?
唐納宇説,盧哲新每次找他幫忙調閱手機用戶的詳細通話單時,明確表示會給他一筆100元到200元的辛苦費。唐納宇總共向盧哲新提供了100多個電話的信息清單,獲利2萬餘元。盧哲新又把這些電話信息以每個300元到400元的價格賣給“調查公司”。
吳曉晨從2007年4月開始幫張榮浩查網通電話信息,按照每單100元賣給對方。一直到2008年6月,吳曉晨共獲利1萬多元。
認識張榮濤後,吳曉晨一邊為其提供原中國網通用戶的個人信息,一邊從張榮濤那裏購買中國移動用戶的個人信息,每條信息價格從800元到1000元不等。然後他再以每條信息加價50元到100元,賣給另一個經營“調查公司”的戴某。
就這樣,為了獲得不義之財,電信企業的“內鬼”和“私家偵探”相互勾結,並形成了一個利益鏈條。
電信企業內部監管亟待加強
一些電信員工充當“內鬼”盜賣手機個人信息,折射出電信運營企業內部的一些監管漏洞。
據了解,幾大電信運營商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都會簽署相關協議,嚴禁員工對外洩露客戶個人信息。但電信企業顯然沒有嚴格執行監管措施,也沒有充分重視對員工的教育,從而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
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有關人士表示,電信營業大廳和維護室的電腦竟可被用來調取信息,説明電信內部一些環節監管失控;用戶個人信息輕易被盜賣,則暴露出部分員工法律意識淡薄。
電信運營企業在用戶信息保密方面的設置也不完善,比如修改手機密碼即可調取電話清單,就較容易為洩露信息提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