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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3月7日專電(記者郭圻)記者從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有關部門對2016年第1期食品質量抽檢中753批次不合格産品進行了處罰,已有121家企業受到了行政處罰。
此次抽檢涉及28個産品類別和2.3萬多批次樣品,其中“乳製品”“速凍食品”“蜂産品”“食品添加劑”“澱粉及澱粉製品”等5類産品未發現不合格樣品,其餘23個産品類別中均有不合格樣品,不合格753批次,不合格率為3.19%。
針對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産品,食藥監部門責成相關企業暫停生産銷售、迅速召回、立即下架不合格的産品,對涉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食品安全責任人開展稽查約談,督促其強化責任意識,認真開展追根溯源,增加監管頻次和抽檢頻次。
食藥監部門表示,有關部門將繼續加大對省級抽檢和市級抽檢不合格産品的核查處置力度,嚴格按時限要求落實處置措施,及時公開行政處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