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育多元創業投資主體
  加快培育形成各具特色、充滿活力的創業投資機構體系;積極鼓勵包括天使投資人在內的各類個人從事創業投資活動。
  2、多渠道拓寬創業投資資金來
  大力培育和發展合格投資者;建立股權債權等聯動機制。
  3、加強政府引導和政策扶持
  完善創業投資稅收政策;建立創業投資與政府項目對接機制;研究鼓勵長期投資的政策措施;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
  4、完善創業投資相關法律法規
  構建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特點的法制環境;落實和完善國有創業投資管理制度。
  5、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
  拓寬創業投資市場化退出渠道;充分發揮主板、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及區域性股權市場功能,暢通創業投資市場化退出渠道;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機制,改善市場流動性;支持機構間私募産品報價與服務系統、證券公司櫃臺市場開展直接融資業務;鼓勵創業投資以並購重組等方式實現市場化退出,規範發展專業化並購基金;
  6、優化創業投資市場環境
  優化監管環境;優化商事環境;優化信用環境;嚴格保護知識産權。
  7、推動創業投資行業雙向開放
  有序擴大創業投資對外開放;鼓勵境內有實力的創業投資企業積極穩妥“走出去”。
  8、完善創業投資行業自律和服務體系
  加強行業自律;健全創業投資服務體系。
  9、加強各方統籌協調
  加強政策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政策協調,建立部門之間、部門與地方之間政策協調聯動機制,加強創業投資行業發展政策和監管政策的協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