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本小道,自古已然,而今人竟以為藝術大道,大勢所趨,余亦被裹劫而來,不得不隨波逐流耳。
審而視之,卻也不無道理在焉。是而置身其中矣,花甲後四年竟走出博士學位點;七十又一又走出博士後項目。于學程而言之,可謂已至極矣!
道不當為小矣,而究其實,更須竭力而為之矣!
書一事,析之為三:書藝、書學、書道。
藝者,法也。諸如指腕臂之使轉,筆毫鋒穎之起落操縱,墨之濃淡枯潤之調和,青檀生熟之掌握,硯池石眼之講求,筆畫之形質、神姿、健媚、顧盼,字型之體勢,結字之偏旁避就,字距之穿插,行間之貫氣,交錯之縈帶,連斷之節奏,章法之起承轉合,以至於整體之品位,等等,皆須處處細究。既須儼然如理,又須情韻和暢。質言之,即技無不能,法無不合,情無不諧也。
技之為藝,必眼會心,手會心,皆須能得於人,能出於己,能將千古置於左右,必待無所不能,始可遊刃其中也。
書之為大學問,必應知其所以然也。
書者,書字也,漢字也。古者如何,今者如何,如何變來,皆有所自。
所存字跡如何,作者為誰,資料文獻如何輾轉,如何傳遞,師承薪火,匯集梳理,尋其因果,則治之為史也。
史學者,有跡有論,言之、記之、論之成理,有體系、有資料、有佐證,即可信也。
書論者,論求書之優劣高下。如何而優劣,如何而高下也,以至於定其標準、尺度耳。
前人論書備矣,而今人則更有一番新論,而且人自不同,其理安在,公允之見如何……凡此等等,正是學習必知之者。否則去從失據,不知其可,如之何則可也。
至若如何鑒定,如何認定其真偽,當然亦在論例之中。尤其遺跡既夥,真贗雜具,優劣紛沓,訛誤眾多,頭緒零亂,自然也成一門學問。
我國地大,埋藏豐富,年代久遠,轉徙多變,散佚飄落,必須多見多聞者,方能識其消息,理其緒脈。
甚至刻石到處,拓片何代,亦大有考究餘地,亦應單獨列作一學。
而今各地博物收藏,多已公開所秘,出土亦漸新漸廣,不能即時蒐求,恐守株而卑矣。
尤其散亂于國外者,更應賬目清楚,否則家珍無數,則不肖之極也。
所謂書道者,或謂之書德,皆可,但絕非日人之謂也。
道者是其本質,德者是其所守之本分也。
字詞示其概念,連字為文以陳事論道,簡言之,文化之事也。從史論之,書以承傳文化者也。歷史功勞固不必言矣,即使以後,書之意義亦恐絕無可代之者。蓋書之可增其光芒、色彩、力度、聲音、節奏、旋律、感情、靈動、舞蹈、跳躍諸能也,是故原雖小道,而成為大器矣。
此正文所載之道,所抱之德能也。
大凡所成之文字,莫不可以勝其任。尤其如詩、詞、曲、賦、聯、辭、誄、銘,更是習見習用之常事,故必為常,則不可稍有怠忽也。
至如各體使用時款式、格局、稱謂、紀時之禮俗諸種雜識,雖似末微小節,亦足為人齒冷,使人目以不文也。
是故餘力求置之文化,以期成一充實廣闊而淵深之學科,與其他諸科並列,為諸科揚出些許的光彩,庶幾納書一事于當途也。
中石泚毫于庚辰端月初七日(來源:首都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作者:歐陽中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