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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要維權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6日 12:29 | 進入美術論壇 | 來源:美術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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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術維權勢在必行

  隨著藝術市場的繁榮,著作權保護問題越來越突出,畫家權益經常被侵害,作品被抄襲、被複製甚至被篡改,美術維權勢在必行。

  3月30日,為加強對美術作品權益保護問題的研究,為藝術家提供切實有效的維權服務,中國文聯和中國美術家協會在京召開“美術作品著作權保護座談會”。會議分別就:1.當前美術作品被侵權的形態和美術家的訴求;2.現行著作權法對美術作品的保護與如何完善;3.如何處理好美術創作者與使用者的關係;4.美術家如何維權;5.維權組織在保護美術家合法權益方面的作用等共計5項議題展開討論。

  中國美協常務副主席、分黨組書記吳長江指出,在微電子技術、新型材料技術為標準的新技術革命的引領下,無論是出版、傳播方式還是美術創作本身,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就中國美協自身工作而言,倡導並協助廣大美術家維護著作權,是全新的工作內容和服務領域。然而,當前的美術從業人員沒有著作權保護和合法使用的意識,導致侵權行為日漸增多,需要專業的、專門的行業組織為著作權者維護權益。

  此次座談會除中國文聯、中國美協及多個藝委會、中國美協著作權維權辦公室、中央美院、清華大學美院、中國壁畫學會等美術界機構外,國家版權局版權處、中國社科院知識産權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廳、北京市二中院知識産權廳等機構的相關專業人士,人民美術出版社圖書出版中心、北京文化發展基金會、雅昌集團、百雅軒等與著作權息息相關的文化藝術出版發行機構,美術界的媒體,也受邀參與此次座談。

  藝術家的勞動應得到尊重

  由於此次會議議題在美術界較為突出,並長期沒有得到實際有效的解決方法。近20年來,中國美術界美術家維權的實例屢見不鮮,又多是不了了之,這也令廣大美術業內人士為之困惑。在這樣的形勢下,中國美協于2010年成立了專門負責該項工作的“著作權維權辦公室”,以期更多、更好地幫助藝術家執行個人維權。

  中國文聯副主席、書記處書記馮遠認為,藝術家的勞動得到尊重,藝術家的權益得到保護,已成為美術界非常重要的一件大事。現在藝術家對著作權的保護有意識,但不清晰。在目前的《著作權法》中,對於美術領域尚不夠明確。

  拍賣行侵害真品作者和消費者的權益時有發生,從拍賣法和拍賣行訂立委約合同的角度來説,也是轉嫁風險。條款明列:不保真。使美術品交易游離在普通消費品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規章制度以外,有的甚至形成故意造假的利益鏈條,而且往往是作者本人發現情況後申訴無效,無法阻止拍賣程序的進行;另一方面,假借“美術品製造工廠”,産業化制假售假,市場很大且介入者眾,被侵權人個人無法成功申訴。中國美協主席劉大為表示,目前的美術界假畫、倣冒、設計圖案盜用盛行,未經作者同意就運用甚至進入市場等問題層出不窮。雖然很早就引起了人們關注,但試圖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實際操作起來並不容易。鑒定,由誰鑒?誰説了算,是家屬還是理論家?執法部門,文化部、工商局還是公安局?具體又是誰來操作,這些都是問題。

  中國壁畫學會會長侯一民與湖北省美協主席唐小禾以壁畫為例,共同倡議應該出臺相應法律法規保護原作者的著作權,即使像壁畫面臨拆毀前,作者也有權被告知,並且,通過實例,他們提醒壁畫藝術家的“自保辦法“——即創作時將作品做成可以方便拆裝,便於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