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7月21日 10:53 來源:
?望東方週刊消息:記者盧波/北京報道
一個財富迅速增長的社會,只靠公法協調社會關係,沒有完善的民法體系,是很難和諧的
與前幾部交付“全民討論”的法律草案不同,中國第十二部向全民徵求意見的《物權法(草案)》充滿了讓普通公民感到陌生的專業術語。
“但人們應該熟悉它,因為《物權法》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都密切相關。”《物權法(草案)》起草人之一,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勝明對這個法律草案向全社會徵求意見的必要性做了解釋。
應時而生
全國人大法工委工作人員向《?望東方週刊》透露,從7月10日《物權法(草案)》向社會全文公佈3個工作日內全國人大接收到的社會各界反饋意見數量看,人們對《物權法》的關注程度超過了上一部向全社會徵求意見的《婚姻法》。
在提交全國人大的反饋意見中,有一份發自昆明。年近七旬的昆明市民張琪女士看到《物權法(草案)》總則第二條:“本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産生的財産關係”,非常興奮,立即讓兒子給人大網站發反饋意見,詢問《物權法》是否有溯及力,是否會有相應的司法解釋來銜接過去發生的物權爭議。
張琪女士的父親張培光是雲南著名實業家,曾經在昆明市的繁華地段慶雲街留下一座1200平方米的私宅。1999年舊城區拆遷,張琪的鄰居們都得到了補償,但是房管局堅決不給張家按原面積補償,因為他們認為張培光屬於“逃臺人員”,房子本應進行“私改”,予以沒收。
為了得到補償,張琪這幾年的心思就放在到處尋找當年張培光掩護地下黨,發展民族工業的證據,以證明張培光是“民主愛國人士”。
“如果早知道公民在物權面前都是平等主體,如果1999年就有《物權法》,可以登記不動産,哪會有這麼多麻煩,所以我很想知道《物權法》能不能解決歷史上的問題。”張琪在電話那端説。
全國人大收集到的反饋意見將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學者們的疑慮。人們能否真正領會《物權法》深遠的實質意義,曾經是民法專家的普遍擔心。
參與《物權法》起草的社科院民法研究室主任孫憲忠向《?望東方週刊》記者抱怨,很多記者找他談物權法,問的都是“拾金之後該不該昧”、“自家封閉陽臺小區物業要不要管”這些問題,這當然也屬於《物權法》規範的範圍,但如果《物權法》規範的僅止於此,那也沒有必要興師動眾,集全國民法學界之力,用八年時間來起草這一部法律草案。
無獨有偶,王勝明也不得不在新聞發佈會上反復解釋:物權法不是物業管理法;並且主動引導記者們去關注《物權法》所規範的國有資産流失、拆遷徵地補償、不動産登記等當前經濟生活中的焦點問題。
民法學家梁彗星曾經在《中國民法典立法研究》序言中寫道:“中國歷史上實行專制,推行重農抑商政策,歷代法典均屬刑法,並無現代意義的民法。”長期生活在公法秩序為中心的社會,對“私法”概念感到陌生是很自然的。
梁彗星判斷,當前中國經濟發展到一個新階段,社會積累了一定財富,現有的調整市場交易關係的法律法規,如合同法、證券法、保險法已經不能完全適應需要,司法實踐呼籲調整財産歸屬關係的物權法、債權法、繼承法出臺。
正因如此,專家們對《物權法》討論和實施寄予厚望,他們希望“物權”、“善意取得”能夠像“合同”、“公司”、“股票”一樣逐漸成為人們耳熟能詳的概念。
期待突破
據專家們介紹,受全國人大委託,社科院起草的《物權法(草案)》為12章435條;人民大學起草小組拿出的草案有6章575條;而全國人大辦公廳最終公佈的草案卻只有20章268條。最終公佈的草案不僅條目簡潔,且行文上要比研究機構的草案更加“平易近人”。
就是這個相對簡潔的草案,卻對城市居民小區的物權安排和農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作了相當詳細的規範。
人大法工委專家解釋説,這三章內容涉及了最大多數人的利益,因此規定也最詳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業主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這兩個由選舉産生的非公權組織處理經濟事務的權力第一次通過法律形式得到確認。
《物權法(草案)》受到學者們一致好評的是,很多條文都站在物權權利人的立場上,強調保護他們的利益,明確規定公權機構不得在不動産登記、土地發包、宅基地劃撥等環節侵犯權利人利益,體現了民法立法限制公權的原則。
與一般學者關注保護私人所有權的觀點不同,孫憲忠更為關注的是國家和集體的所有權。
孫憲忠認為落實到自然人為代表的所有權,自然有人積極實現物權,依法爭取權益;倒是代表人不確定的所有權最可能受到侵害,他希望通過“公法法人分級制”來為國家所有權找到盡職的守望者。
《物權法(草案)》部分體現了這個思路。草案第五十八條規定,國家投資設立的企業,由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權益;而第五十四條規定,礦藏、水流、海域和國家所有的土地、草原等自然資源,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所有權。
孫憲忠預計,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和私人所有權之間的關係將成為社會公眾反饋意見集中的熱點,因為這個領域有很多實際問題都有待於立法上的新思路來解決,他表示希望公眾意見能夠促成《物權法》的突破。
民法典將提速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16次會議6月底第三次審議《物權法(草案)》時,一些常委對《物權法》的可操作性提出質疑,比如最重要的不動産登記制度,登記機關並沒有在《物權法》中得到清晰表述。
王勝明表示,《不動産登記法》正在制定之中,《物權法》作為民法典體系中的一部分,它實施後,將帶動相關法律加速出臺。
王勝明透露,全國人大法工委擬定中的民法草案共有九編,《物權法》立法完成後,還將制定《侵權責任法》和《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加上現行的《合同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等法律,編纂民法典的條件就基本具備。
著名法律專家蔡定劍認為,民法立法已經遠遠落後於司法實踐的需要。18世紀的《拿破侖法典》有1000多頁、《德國民法》也篇軼浩繁,而中國現行的《民法通則》僅有156個條文。
中國現在的經濟規模何止百倍于18世紀的德、法,所以社會生活中發生的許多案件,無論是在《民法通則》或者單行法上都找不到相對應的裁判規則,逼著最高法院學習英美法係,不得不制定許多批復和解釋,甚至借解釋的名義創設法律規則。
民法專家梁彗星也指出,民法典缺失,使許多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不完善,給行政部門干預市場經濟和民事生活留下了空間。
隨著社會財富的積累,物權、債權糾紛越來越激烈,最近河北、湖南發生的因土地糾紛引發的惡性案件就説明,一個財富迅速增長的社會,只靠公法協調社會關係,沒有完善的民法體系,是很難和諧的。
梁彗星介紹説,俄羅斯、蒙古1994年完成了民法典;1996年,越南、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完成民法典。現在世界上有110多個國家有民法典。作為世界第七大經濟體的中國仍然沒有頒行民法典是很遺憾的。■
責編: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