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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4月26日從民政部例行發佈會上了解到,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日前印發通知,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工作。
《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關於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中央設立的5年過渡期內,要按照“四不摘”的要求,保持社會組織參與幫扶政策總體穩定,推動社會組織工作重心從解決“兩不愁三保障”逐步向助力鄉村産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轉變,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引導全國性社會組織、省級社會組織集中面向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開展幫扶,實現“一對一”或“多對一”的全覆蓋幫扶。
省級民政部門會同同級鄉村振興部門要建設互聯網服務平臺,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通過定期組織項目對接會、公益博覽會、現場考察調研、慈善展覽會等多種方式,搭建多層次、多領域對接平臺,積極推動供需精準對接。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副局長 黃茹:要培育發展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農村社會組織,加大對農村社會組織的政策、資金、人才支持力度,鼓勵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和返鄉創業農民工等依法領辦創辦農村社區社會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