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的通知》(簡稱《通知》)決定自2022年起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利用四年時間全面查清農用地土壤質量家底。
《通知》明確,普查對象為全國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農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普查內容為土壤性狀、類型、立地條件、利用狀況等。普查時間為2022-2025年。
《通知》指出,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領導小組。各省級人民政府是本地區土壤普查工作的責任主體,各地要加強專家技術指導、專業技術人員配置、普查隊伍培訓,確保土壤普查專業化、標準化、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