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三星電子
投訴內容: 我們於2012年8月購買了三星E2220的顯示器,在購買回來當月就換一次屏,維修多次,按照三星規定,我們可以無條件更換同型號的顯示器,但三星公司以該型號顯示器已經停産為藉口,要求我們另選型號並補差價形式另購一台顯示器,而且不承擔任何運輸費用。由於商洽無果,三星公司一直拖到至今未解決這一問題,在此期間我們又更換過兩次屏,維修多次。在撥打三星服務熱線時處理該問題的客戶經理總是以種種藉口推脫,希望能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