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的手機是去年6月20號買的,於今年6月2號在長沙芙蓉中路二段的那個維修中心由於WIFI功能出現了問題更換了主板,結果換完主板後,手機經常出現黑屏死機,以為是軟體問題,自己多次還原出廠設置無果,於今年7月1號去那個授權中心維修,那裏的工程師及客服服務卻是極其不認真,維修單子也不幫我開,直接拿在手上試了試後,就告知我這是安卓系統的正常現場,並稱幫我刷完機就能正常,結果我刷完機機後我只好回去,但問題顯然依舊存在,還是一直黑屏死機,我於7月9號又去那家維修點,結果,同樣是那個工程師,同樣的黑屏司機問題,這次他告知我是主板的問題,必須返廠維修,並且由於7月2號是延保的最後一天,所以7月9號他告知我過了質保要我自己掏錢維修。對於這個情況,我想知道是不是由於你們的授權維修點過失(因為我於7月1號去維修,被以安卓正常現象被退回)導致用戶拖過了質保期,而要用戶自己承擔責任?我想這在法律上顯然是説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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