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2年7月17日購買的HTC T328D使用半年後不間斷出現黑屏現象 最近越來越嚴重13年7月8日到南昌丁公路維修點,維修技師人員檢查後稱人為損壞了外殼不予以保修,稱屏幕有輕微變形,也不予以保修,還稱如果他們維修了,把壞的屏幕寄回HTC總公司,總公司會予以處罰。如果要維修換屏需要繳納269元維修費。而後我來到南昌電信大樓HTC維修點,大樓維修點稱上一家維修點給我手機貼了不保修貼,他們不予以保修。如要自己換屏要繳納366元維修費而後我發現背部有部分裸露,震動原件裸露。懷疑是丁公路維修點所為。現手機還有一個星期過保修期,但黑屏問題無法解決,售後不予以保修,維修的話需繳納維修金。介於網上很多此機型出現黑屏問題,懷疑是手機設計缺陷強烈要求換機,否則投訴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