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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單位:糯米網

投訴內容:
投訴糯米網欺詐消費者:客服電話通知賠償90元,獲得消費者同意後,卻只賠償10元,並堅稱是消費者同意的只賠償10元。消費者要求重放當時的錄音,糯米網拒絕,不提供任何證據。 本人於2013年6月13日在青島糯米網上團購了舌尖99元四人餐,訂單編號:107904759。去消費的時候發現 店家的龍蝦是死的,不新鮮,同時伴有苦味,投訴到店家和糯米網站。拍照上傳糯米網站後,同時將龍蝦打包 帶回,以保留證據。 14日糯米客服電話聯絡,説按照糯米網的先行賠付的規定,賠償我90元代金券,問我是否同意,考慮到99元和90元差距不大,本人表示同意。(作為普通消費者,不會覺得有什麼問題,也沒有錄音為證)。結果14日晚上收到糯米先行賠付代金券10元整,不是90元。之後就開始了漫長的跟糯米的維權拉鋸戰,本人連續五天,每天打電話到糯米要求兌現承諾,糯米先前的接線人員説核實後很快給回復,連續五天沒有任何回復。 糯米網不提供錄音,卻堅持説10元賠償是消費者同意的,自説自話,用欺詐的方式對待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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