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3年6月12日購買了2部三星手機I9508(皓月白),並支付了費用,但在2013年6月13日蘇寧易購在未得到買家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取消了訂單,嚴重侵犯消費者的正常權益!本人認為蘇寧易購嚴重侵犯消費者的正常權益,拒不履行已經建立的消費合同,行為極端蠻橫,也體現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蔑視。我強烈要求:按照蘇寧的原訂單執行合同。請315幫忙處理,規範商家這種嚴重侵權行為。商家擅自宣佈訂單無效、擅自退款取消交易,終止與消費者的買賣合同關係,屬於單方“違約”行為,商家對此應該承擔全部責任。按照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繼續發貨,或者提出賠償損失的要求。謝謝!訂單編號:6002852019,訂單編號:6002671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