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是重慶天翼龍卡套餐用戶,從2013年3月25日至3月30日,漫游到武漢,手機無法正常撥打電話(除10000外,撥100次能通1次)和接聽電話,嚴重影響本人的正常工作和業務往來。期間,多次反復向電信10000反應此種情況,電信技術人員一直未能解決。在3.30,我專程坐出租車到武漢魯巷電信營業廳,經電信工作人員判斷,是電信的UIM卡問題,在電信要求下自費支付30元異地換卡費後(在換卡前與重慶10000號溝通,其答覆讓我先行墊付,重慶電信將承擔此換卡費),電信才恢復正常通話功能。
由於電信無法正常提供通話服務,導致本人在3月份的套餐費有157.40元未使用。後多次向電信10000溝通,要求重慶電信為提供服務不到位承擔如下賠償責任:
1.支付異地換卡費30元。
2.不能收取未使用套餐費157.40元。
3.支付到電信營業廳換卡車費、誤工費及近一週時間的未正常通話導致的業務損失費。
但重慶電信10000回復,其總共只賠償100元,後向電信62310000投訴,其再次傲慢強調此為最後定論。
基於上述,我籲請相關部門給予關注,督促重慶電信敢於承擔其應付責任,合理補償,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