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3年4月18日我在南京棲霞區南灣營公司韻達快運寄了一部手機到深圳。訂單號1600284897603。。。手機價值2780元.快遞內含三星N7102手機一部+發票等。當時收件員沒有説明要保價。
21號,韻達快遞怎麼老是在深圳跟南京之間往返運輸。來回運輸3次左右。24號南京南灣營分公司打電話給我説快遞被偷了。當時在南京稱重在0.75千克左右。到深圳只剩下0.25千克了。我打電話給韻達上海總部處理。。。直到28號我又打了才開始記錄處理。先讓我把快遞拿到手。等了幾天。
5月2日。南灣營分公司讓我去收件。我去了南灣營分公司當面打開郵件。很明顯有拆開重新包裝的痕跡。打開包裝盒裏面只剩下手機貼膜+電容筆+移動電源這三樣東西。手機其他的都丟失了。然後我又打電話給韻達上海總部處理。只肯賠償500元。經過多次協商。我要求原價賠償2780元。或者賠償一模一樣的手機也行。但是韻達總部只肯賠償1000元。我肯定不同意。她説我沒保價。投訴到哪也沒用。然後就不聯絡我了。我去投訴江蘇郵政管理。也沒什麼反應。
所以想請有關部門幫消費者要一個合理的説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