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4月24日,我讓朋友幫我寄了一個包裹為網購的電子稱,因質量原因退貨賣家,稱本身重1.5公斤,包裝30cm正方形,厚5cm,賣家發貨過來為該快捷快遞公司,費用6元,從永康到上海,我回寄也是用的該快遞公司,快遞收我朋友10元,因為他不了解價錢,就寄掉了,我知道後打電話給該取件的業務員為什麼要這麼貴,他説是按照體積算的,而且只有大件的貨才能按照首重5元,續重加1元的方法計算,整件事情,該快遞公司的這名業務員手機尾號為9936,態度都及其惡劣,拒不承認其亂收費的行徑,溝通未果,我打電話到該快遞公司投訴,接電話的小姐説嘉定區是承包給9936業務員的,他們公司管不了,價格也是他自己定的,於是我又打電話到上海公司,一名唐姓經理,也是直接推卸責任,説業務員有權利制定首重浮動空間,公司收費沒有明確標準。
我只想説,每一個快遞公司都有自己的標準,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公司,投訴領導推卸責任,作為一個全國連鎖的快遞公司,竟然像菜場賣菜的一樣混亂,希望315維護消費者權利,整頓治療這些行業裏混亂的從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