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業務免費使用一個月,到期如若不需要使用,就按指定的方法(打電話10010或則發短信1到10655819984)取消業務,否則將視之為繼續使用並收取短信服務月費”,我認為此開通方式存在強迫性,侵害用戶的自主選擇權、知情權等;同時業務的取消方式也存在欺騙性,明明按指定的方式取消了業務,並且網上查費系統也有記錄,但聯通公司的工作人員卻説沒有取消,並在繼續扣費,這也侵犯了用戶的公平交易權;當用戶提出聯通公司需要公開道歉並退還所有聯通用戶被消費的服務費要求時,聯通公司的工作人員一口回絕“不可能”,你去告好了,這麼囂張,侵犯了消費者的監督權。
聯通通訊商無權未經你的同意就以代收之名從你的帳戶中劃走所謂的“短信服務費”或者其他費用。如果聯通通訊商未能出具證據證明你訂制了某項短信服務,其收取所謂的“短信費”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屬於消費欺詐。
聯通公司的做法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監督權等多項權利,為了大都數被欺詐消費的聯通用戶,我覺得我應該站出來將維權進行到底!
當然我深知僅靠我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所以懇求媒體幫助,以集聚正能量,反對聯通公司的欺詐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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