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由於當時本人在購買時卡內餘額不足,與賣家溝通後選擇了貨到付款。在本人所購買手機與實際描述不一致的情況下與賣家申請退貨並退款,賣家答應換一部與描述相符的給本人,本人答應了。但是後來賣家聲稱由於退換貨人數太多,導致我的貨品在發出後地址發錯,由我承擔運費以及損失,本人一氣之下要求退貨並且退款,賣家答應之後我把手機相關配件退還賣家。賣家説當時我在網絡與其客服在溝通時發生不愉快事件,導致該客服離職,損失也由我承擔,我也沒有説什麼,在我購買手機988元的實際情況下,退貨2次的運費=42元也由我本人承擔,實際産生費用總為:1030元。後來與賣家溝通後,賣家威逼説東西已經全在他手上了,不退款也隨他,因為他説我是淘寶線下購買,沒有説服力。還要我與他全體人員賠禮道歉,本人沒有同意。他之後説只要賠償他損失,馬上就退款給我,並且扣款200元以及80元的其他費用作為損失費。本人怕到時候錢貨2空只好答應賠償280元。
代收貨款的宅急送單號為1241518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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