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2013年一月30日,我和父親去中關村宏基專賣店買宏基E1-471G電腦,與女銷售王領談好價格3200元後,她拿出銷售單要求簽單交錢後才能拿貨,我簽單交錢後與父親等待工作人員拿貨,期間與另一銷售張善通交談,我諮詢張,這個機器自帶的LINUX系統用不習慣,可否裝成WIN7系統,張説:會有漏洞,你不如在原有配置基礎上換個64位的機器,可以隨便裝系統,運行的還快,加四百塊錢就可以。我沒想太多就加了400塊,然後銷售王領過來説:那個64位的機器貴,得4100,我給你打個折扣吧,3900塊,不要發票的話3700塊。又經過協商3600塊簽單。王領拿來銷售單,我也沒多看機器型號和配置,以為還是E1-471G,然後比它要高配,是64位的!(本人與父親都不懂電腦)回到家後發現機型與配置都不對,拿的是E1-431-B822G50MNKS,宏基官方報價2599,京東價2200,才知道自己上當了。然後趕緊回去又要求換回E1-471G機器,當時在場銷售以各種理由搪塞,不予退還,請政府懲治此誘騙欺詐行為,還我公道,本人係大一新生,父母賺錢實屬不易,請政府儘快幫助退款。萬分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