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3月份在雲南買了一台4s,當時15天內發現屏幕是歪的,果斷換機,在售後3包換機換了2次,換的機器各種問題,我沒有接受,後來根據蘋果規定産品規定修理2次以上仍不能正常運行,在400客服的解決下,apple store重新發了一個帶包裝的機器給我,我當時收到的時候是7月底,因為當時白天我看了一下沒大問題就去貼膜了,但貼完膜發現屏幕有2個灰,我以為是貼膜進灰了所以沒在意,但是在前幾天我要更換貼膜,撕了貼膜卻發現屏幕根本不是灰,而是2個亮點,這就説明當時apple store發給我的東西是次品,我打400電話要解決辦法,一個姓姜的接受這問題説2天給我答覆,今天他給我回電説讓我去維修,老是拿過去了2個多月的時間為藉口推脫我,我問他為什麼你們説是新品,這種屏幕2個亮點的瑕疵品會出廠,他説不出理由,一個勁的拿時間當藉口,我打了幾個小時的電話問了幾個客戶關係部的人,他們都是拿同樣的時間做藉口,當我問道為什麼發瑕疵品給我,為什麼屏幕2個亮點的東西都能出廠做為新機發給我的時候,當我問到我換機換了半年,最後一次居然是屏幕這麼嚴重部件問題的時候,他們卻什麼都説不出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