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是雲南省紅河州屏邊縣,電信公司營業員,於2012年8月在該公司參加團購蘋果4S手機合約機,每月89元保底,在2012年8月29號拿到手機,發現手機存在質量問題,及時打電話詢問蘋果公司,經蘋果公司證實此機子確實存在質量問題,我及時聯絡我們售後要求換機,當時打電話給他們,他們也同意換機,但是當我吧機子發給他們,他們又以資料不全不能換機之説法,推三阻四不給換機,要求修,特此我作為消費者我要投訴他們,明明蘋果公司同意換機他們為什麼不給換,又不是説我用壞了,是才剛剛拿到手上就發現有質量問題,從8月29號到今天也不過短短幾天時間,多少種説法,現在又説能換要一兩個月時間,那我每月89元誰來承擔!蘋果手機卡又不是普通的卡是小卡,其他電話又用不了!我把視頻傳到郵箱裏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