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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新規推至明年實施 銀行暫獲“喘息”機會
一直飽受資本金補充壓力的銀行業再度獲得了短暫的“喘息”機會。
6月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了關於制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彙報。國務院辦公廳隨後發佈消息稱,《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擬於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而2011年8月出臺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標明的實施日期是2012年1月1日。
一位國有大行人士透露,該管理辦法最初是定於20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後經修訂之後,修訂版本于2月份呈報國務院。銀監會的最初計劃是在今年7~8月份實施,現在又推遲到了明年年初。
相關銀行人士認為,該監管新規推至明年實施對銀行業將産生正面影響,而上市銀行的再融資壓力也會輕不少。
超額損失準備可計入資本
據了解,《管理辦法》是銀監會結合了國際新監管標準與國內銀行業實際而出臺的一項資本監管制度。
據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消息,《管理辦法》要求,將建立統一配套的資本充足率監管體系,對系統重要性銀行和其他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分別為11.5%和10.5%,與國內現行監管要求保持一致。
而根據《意見稿》,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包括最低資本要求、儲備資本和逆週期資本要求、附加資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資本要求。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為8%,儲備資本要求為2.5%,特定情況下有逆週期資本要求,為0-2.5%,系統重要性銀行則還要求1%的附加資本。另外,銀監會可以在第二支柱框架下提出更審慎的資本要求,包括針對部分資産組合提出的特定資本要求,針對單家銀行提出的特定資本要求。
與《意見稿》比較,《管理辦法》上述11.5%和10.5%資本充足率要求,可能是包括了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儲備資本要求及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在基本的資本充足比率要求上或許沒有變化。
《管理辦法》還嚴格明確了資本定義。明確了各類資本工具的合格標準,提高了次級債券等資本工具的損失吸收能力,允許商業銀行將超額貸款損失準備計入銀行資本,並對國內銀行已發行的不合格資本工具給予10年過渡期。
此前有報道稱,《意見稿》發佈後,考慮做出調整,可能將超額準備所對應超額撥備覆蓋率的起點從此前確定的150%調整為100%。也就是説,超額撥備覆蓋率超過100%以上部分所對應的資金均作為超額貸款損失準備,可計入附屬資本。
此前《意見稿》規定,商業銀行採用權重法計算信用風險加權資産的,超額貸款損失準備(超過150%貸款撥備覆蓋率的部分)可計入二級資本,但計入部分不得超過對應貸款信用風險加權資産的1.25%。
據銀監會一季度主要監管情況表,商業銀行今年一季度末的撥備覆蓋率高達287.4%,不良貸款餘額為4382億元。如果計算超過100%的部分,對應金額為8212億元。但是該表中沒有發現對應貸款信用風險加權資産的指標。
在擴大資本覆蓋風險範圍方面,除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外,《管理辦法》將操作風險也納入資本監管框架。明確了資産證券化、場外衍生品等複雜交易性業務的資本監管規則,引導國內銀行審慎開展金融創新。
此外,《管理辦法》還強調了按照審慎性原則重新設計各類資産的風險權重。下調小微企業貸款和個人貸款的風險權重,引導商業銀行擴大小微企業和個人貸款投放。更有效地服務實體經濟。下調公共部門實體債權的風險權重,適度上調商業銀行同業債權的風險權重。
此前《意見稿》對個人首套和二套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權重分別為45%和60%,房貸以外個人其他債權的風險權重為75%。從國務院強調的《管理辦法》內容看,表達了對實體經濟的支持,進一步控制了債務在銀行同業間轉圈的風險。
安排過渡期保持適當信貸增速
“一直以來,銀行對於新規監管指標的確定都有爭議。最早的時候,銀行對新規指標強烈不滿,覺得指標制定的過於嚴格,導致了新規實施時間一拖再拖。”上述國有大行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新規的實施時間,但同時也給予了銀行資本充足率達標過渡期。可以看到,這是監管層與商業銀行雙方協商的結果。
《管理辦法》表示,要合理安排資本充足率達標過渡期,以利於保持適當的信貸增速。而《意見稿》中沒有類似表述。
對於提高資本充足率的辦法,昨日央行行長周小川在北京的一個講座上也提出了自己建議,可以收縮資本佔用率高的資産,還可以將信貸資産證券化。
在新的監管指標下,部分銀行陷入了資本充足率“踩線”及銀行融資難的雙重困境。“從目前證券市場的情況來看,二級市場融資的環境很差,銀行只能從部分貸款權重下調來刺激一個內生性的增長。”上述銀行人士表示,下調小微企業貸款和個人貸款的風險權重,擴大附屬資本計入範圍等政策均有利於銀行降低資本消耗,減輕資本補充壓力。
“監管層特別強調合理安排銀行資本充足率達標過渡期,也正是出於這個目的。”上述人士表示。
“未來銀行業存貸款增速將會逐步放緩,銀行規模增長也會減速。由此,銀行資本的消耗速度會有所降低。自身盈利能力較好的銀行能夠通過內生性的增長來達到資本充足率指標,而不是瘋狂地在市場上‘抽血’。”一位證券公司銀行業分析師表示。
“至少銀監會對新規的實施給了銀行一個‘喘息’的機會,減輕了眼下銀行再融資壓力。”上述國有銀行人士表示,從另一面來説,新規在銀監會的推動下,實施也將是早晚的事情。
國務院常務會議還要求,有關方面要密切配合,積極穩妥實施好《管理辦法》,尤其要加強監管政策與産業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配合協調,兼顧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防範金融風險、實施國際規則的要求,把握好工作的節奏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