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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吸引中國遊客赴烏克蘭旅遊,烏克蘭外交部日前宣佈:2016年6月20日至9月30日中國公民可在烏克蘭基輔鮑裏斯波爾國際機場辦理單次入境落地簽證,停留時間不超過15天。申請落地簽證要求如下:
赴烏克蘭落地旅遊簽證申請,申請人須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原件或複印件):
-團隊旅遊訂單,其中須註明申請人預訂的酒店/在烏停留期間住址;
-旅遊服務合同,其中須註明申請人預訂的酒店/在烏克蘭停留期間的住址;
-酒店訂單。
赴烏克蘭落地商務簽證申請,申請人須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原件或複印件):
-烏克蘭移民局簽發的統一格式的烏方單位商務邀請函;
-烏克蘭國家單位,政府機構,國營企業,國家組織簽發的邀請函;
-外國政府部門或國際組織簽發的邀請函。
凡憑上述任何證明文件辦理落地簽證的中國公民須提供15天內(簽證有效期結束之前)離境證明文件。如:烏克蘭離境機票等。
辦理落地簽證的中國公民在辦理邊防入境手續時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有效護照。
護照須符合以下要求:
-護照有效期自離境之日起計算不少於三個月;
-有不少於2張空白簽證頁;
-護照簽發日期距申請簽證日期不大於10年;
2)無烏克蘭相關部門關於禁止該人員入境的決定;
3)其他證實其前往烏克蘭的目的;
4)擁有在烏停留期間有效的醫療保險以及返回中國或去往第三國的足夠用的資金證明(15天停留需要750美元)或者在烏期間能夠合法得到足夠資金的證明文件。
提示:為了方便辦理落地簽證的手續,請在以下網址填寫基輔鮑裏斯波爾國際機場辦理停留時間不超過15天的一次入境落地簽證的簽證申請表和登記簽證申請:http://visa.mfa.gov.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