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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城》中有句話很值得玩味:認識一個人最好的方式就是和他(她)去旅行。在旅行中,或是因為舟車勞頓的疲累,或是因為陌生的環境,抑或是因為完全放鬆下來,那些平常生活裏隱藏得極好的情緒會不經意地爆發出來。
很多人都會選擇在暑期旅遊。美景佳肴自然使人流連忘返,一些國人不文明的旅遊行為也確實讓人非常反感。飛機上高聲喧嘩、亂插隊不顧他人感受、不經他人允許隨意拍照、在海灘上亂丟垃圾……近日,一名中國女遊客在美國洛杉磯國際機場免稅店,因信用卡遺落掌摑華人女店員兩次,被當場制伏,隨後機場警察局以攻擊罪名將其逮捕關押。
這就是不遵守規則的代價。當然這位女遊客應該很慶倖,自己的不文明行為受到法律法規懲處之後,還可以繼續生活;有些時候,在特定的環境下,自己不遵守人類的規章制度,或許就將體驗“自然法則”帶來的苦痛,而“後悔藥”卻花多少錢都買不來。
也許有些人在日常生活裏,自由散漫、作威作福慣了,外出旅遊仍然要像“土皇上”一樣,什麼事都由著性子來;也許有些人在平時工作中,默默無聞、受辱挨罵多了,外出遊玩必須得多刷“存在感”才行,任何事都得搶著來。説到底,不文明的旅遊現象只是一些人平時生活的映射而已。對這些人來説,因為潛意識裏有對規則的漠視,對他人權利和法治的漠視,才有衝動之下的種種不良舉動。人人都插隊,我不插隊就吃虧了;墻上已經有很多刻字,我再留下個“到此一遊”也不為過……只要有一個人率先打破底線,便會有更多懷著“從眾心態”的追隨者。如果大多數人都有良好的自律能力,具備一個文明國家公民的素質,各種不文明行為或許就能少一些。
道理説明白後,還得有章可循。8月2日,國家旅遊局公佈了《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並公開徵求意見。條例規定,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有違法行為或者嚴重不文明行為的,旅遊主管部門可以將旅遊者的相關信息納入不文明行為記錄、向社會公佈,並向公安、海關、檢驗檢疫、邊檢、交通、金融等部門和機構、行業組織及有關經營者通報。有關部門和機構、行業組織、經營者可以根據職責權限在徵信系統中記錄,以及採取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出境旅遊、邊境旅遊、參加團隊旅遊、乘坐航班等懲戒措施。
當然,紮好外在的籠子只是走完了第一步,還需要念好內心的“緊箍咒”。只有堅持道德教化與制度建設並重,才能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著名作家梁曉聲曾用四句話來表達他對“文化”的理解:植根于內心的修養;無需提醒的自覺;以約束為前提的自由;為別人著想的善良。這四句話中蘊含的道理,或許正是文明旅遊的要義:素質、自律、規則、體諒。各位在暑期遊玩出發之時,別忘了帶上這四句箴言。(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