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9月2日電(王牧青) 今天,曾經的“中國金哨”陸俊將提前出獄,開始新的生活。陸俊的刑期自2010年3月3日批捕之日算起,至2014年9月2日最終出獄。而這位重獲自由的前中國足壇風雲人物將何去何從,亦備受關注。
“金哨”曾有高光表現 因受賄近百萬被判刑
陸俊是中國恢復高考後最早的一批大學生,畢業後成為了一名足球裁判。1987年開始主吹全國比賽,1991年晉陞為國際級裁判。他果斷的判罰風格,和過硬的專業能力,幫助他獲得了不少主吹重要比賽的機會,隨著經驗的增長,陸俊辭掉了在大學的工作,成為一名職業裁判。
陸俊的裁判生涯獲譽無數,曾經在中國頂級足球賽事中擔任主裁場次超過200場,兩度當選亞足聯頒發的年度最佳裁判,並且執法了世界盃和奧運會決賽階段的比賽,創造了中國足球的先河。不過,“金哨”走上墮落之路,淪為“黑哨”。2010年3月3日,陸俊被警方帶走,隨後傳出他曾經在2003年甲A聯賽中收受35萬賄金,幫助申花贏得冠軍。
2011年12月,陸俊案開庭,他在庭上供認其接受了81萬元的受賄。2012年,陸俊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追繳賄金78萬元,並處沒收財産10萬元。
獄中表現好被減刑一年 負責打掃衛生園林綠化
據媒體公開報道,監獄每天從認罪服法、文明禮貌、學習勞動等5個方面為服刑犯打分,每項0.2分,每天基礎分滿分為1分。此基礎上,完成臨時的突擊考核等任務會有額外加分。每獲180分時可獲表揚一次,按監獄規定,表揚一次可獲減刑2個月。陸俊除了基礎分外,還因參加文體活動等獲得了不少的額外加分。
今年7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司法部燕城監獄對前足球裁判陸俊減刑案進行公開開庭。庭審中,司法部燕城監獄作為執行機關向法院提出,罪犯陸俊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遵守監規紀律,先後獲得5次表揚和1次單項表揚,確有悔改表現,建議減刑1年。法院當庭作出對罪犯陸俊減去1年有期徒刑的裁定,陸俊將獲得提前釋放。
陸俊在法庭上介紹,自己之前是在五監區,負責園林綠化,“剪剪樹枝,修修草坪”,後來又轉入三監區,負責打掃衛生。隨後,執行機關向法庭和檢察人員出示了一系列證據,主要包括監獄表揚獎勵考核表、考核積分卡,證明陸俊獲得表揚獎勵的真實有效。管教民警和同班組、同寢室服刑人員也都到庭作證。
陸俊的獄友在法庭上作證稱,陸俊在幹活兒時不怕臟,不怕累,“比如我們衛生組負責的各寢室廁所啊,他都&&幹。刷洗便池啊,這些工作都很臟累,他也肯幹。”
曝曾與南勇住同屋 或永久淡出公眾視野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陸俊2012年秋天被移送到燕城監獄,開始被安排在職務犯罪的“特管”隊,與局級以上職務犯罪罪犯在一個監區服刑,但後來發現他入獄前的級別並不在“特管”的級別之列,因為“特管”隊的罪犯入獄前都是局級以上幹部。這些曾經的領導幹部,年齡多數都在60歲以上,體力精力都不太好。所以,陸俊在特管隊,年齡上算是年輕的。監區裏有挖坑栽樹之類的體力活兒,都是他去幹。去年下半年,監獄對押犯結構進行調整,陸俊被調到普通罪犯監區。在特管監區,每一個監舍住兩個人,而在普通監區,一個監舍一般要住6至8人,生活條件還是有比較大的差距。
媒體報道稱,被移送到燕城監獄後,陸俊開始與謝亞龍、南勇、楊一民、蔚少輝等足球同行“名人”都在第五監區服刑。他與南勇的關係比較好,在監獄調整監捨得時候,有關人員徵求他們意見,兩人表示希望住一間屋子裏,監獄便安排他們兩人住了同一間監舍
上周,最高檢回應原“金哨”陸俊減刑案時表示,陸俊減刑案檢察機關從監獄提請減刑到法院開庭審理進行了全程監督。最高檢監所檢察廳廳長袁其國針對陸俊減刑案説,“陸俊是一個名人,給他減刑的時候,正好巴西世界盃。”他表示,陸俊減刑案是檢察機關同步監督的一個典型案例,檢察機關從監獄提請減刑一直到法院開庭審理進行全程監督,對有效保障減刑、假釋的公平、公正非常重要。
不過,有媒體報道,陸俊在獄中拒絕看任何關於足球的節目,只是會處於鍛鍊身身體的目的,進行跑步和羽毛球運動。出獄後,陸俊也將不會繼續在體育領域工作。曾經的中國足球“金哨”,恐怕從此淡出公眾的視野。(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