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圖片報》此前的報道,多特蒙德俱樂部有意和球隊的進攻核心羅伊斯續約至2019年,並且為其加薪,此舉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去掉羅伊斯合同中的解約條款,但是據《體育圖片報》的報道,羅伊斯本人願意同多特蒙德續約,但他只願接受加薪,不願放棄合同中的解約條款。
羅伊斯本賽季的表現非常出色,在為多特蒙德出戰的28場聯賽中總共奉獻了16個進球和12次助攻,場均為球隊貢獻1球,效率十分驚人!如此優異的表現自然也吸引了包括曼聯和巴薩在內的多支大球隊關注,但是眾多大球隊遲遲沒有出手求購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羅伊斯的合同中包含有一條解約條款,這一條款規定羅伊斯在2015年夏天可以以3500萬歐的解約金離開,對於如今在轉會市場上身價已經達到4000萬歐的羅伊斯來説,這實在是一筆“白菜價”解約金。
正由於此,多特蒙德高層才希望以去除解約金為條件給羅伊斯提供一份新的合同,據傳多特蒙德願意將羅伊斯的年薪由如今的500萬漲至700萬,但是據《體育圖片報》的消息稱,羅伊斯只願意接受漲薪續約,但他不願放棄合同中的解約條款,因為,這一條款可以讓他對自己的未來握有更多的主動權。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羅伊斯在2012年曾面臨著多特蒙德和拜仁的共同追求,最終,他選擇了加盟自己的老東家多特,但他答應簽約的一個主要要求就是要在合同中加入這一解約條款,否則的話,用瓦茨克的話來説,“不然他就要去南部某隊(拜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