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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就近入學是義務教育法的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在各地推行順利,效果良好,但也遭遇一些質疑聲音。近日,南京首例就近入學“民告官”案開庭審理,南京一區縣教育局被訴劃分學區不公。《南方週末》近日一篇文章稱,按照“就近入學”原則,有錢人可買昂貴的學區房讓孩子入學,普通家庭難以做到。而且劃學區的決定權在教育官員手裏,由此就有了尋租的空間。要解決這些問題,可以取消強制就近入學,容許學校以成績自由招生。就近入學為何會遭公平詰問?義務教育階段按成績入學就公平嗎?可行嗎?就近入學如何在透明度、科學性等方面落實得更好?本期話題就此進行探討。
就近入學是保障公平首選方式
■汪明
在各地加大力度,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之時,社會上對於就近入學仍然有質疑聲。有評論者認為:“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有錢人可買昂貴的學區房讓孩子入學,普通家庭難以做到。”同時,南京首例就近入學“民告官”案開庭審理。這些觀點和案例足以引發我們的思考,而思考的立足點在於,如何更好地完善免試就近入學的相關政策,而並非動搖全面推進免試就近入學的改革方向。
應當承認,在目前的現實條件下,就近入學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首選方式,也是我國義務教育法的基本原則。1986年頒布的《義務教育法》第九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設置小學、初級中等學校,使兒童、少年就近入學。2006年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對就近入學作了進一步重申,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實施免試就近入學的根本宗旨,就是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使他們能夠在統一、公平的標準下接受義務教育。
然而,在過去很長一段時期,實施就近入學似乎並沒有給人帶來強烈的公平感受,這一點恰恰需要認真反思。如果就近入學政策實施不到位,大量的公辦學校“擇校”現象與之並存,一部分人可以通過各種手段為孩子“擇校”,而大多數人則只能是無奈地讓孩子走“就近入學”之路,這樣的結果顯然難以給人帶來公平的感受。當前各地全面推進免試就近入學,也正是要從源頭上對“擇校”進行治理,消除義務教育入學中的種種不公平現象。
同樣,在當前全面推進免試就近入學的過程中,有關不公平的質疑聲也依然存在。有的是針對學校辦學條件和水平的差距,有的是針對招生片區的劃定,也有的是針對“學區房”價格的上漲態勢。這些認識和看法,都對當前全面推進免試就近入學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步伐,縮小學校之間在辦學條件、師資配備、辦學水平方面的差距;如何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具體辦法,合理劃定招生範圍;如何化解“學區房”給社會和家長所帶來的困擾,打破購買了“學區房”就能上優質校的“定律”,這都需要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精心謀劃、科學施策。
當前尤其需要明確的是,全面推進免試就近入學,確實會給教育公平帶來新的挑戰,但這只是政策推進過程中需要關注的問題。據此有人提議恢復“考試錄取”方式,認為考試分數是一個更能體現公平的標尺。從表面看這種説法似乎也有一定道理,但將其置於教育改革發展的大背景下,置於推進素質教育,減輕學生負擔的大環境下來看待,恢復“考試錄取”只能説是一種倒退,既不符合義務教育法的原則,也不利於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的身心發展和健康成長。
也有觀點認為,推進免試就近入學,實際是對學生選擇權的忽視,其實這種看法並不全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首要目標是保障公平,至於學生選擇權,完全可以通過民辦學校來實現。公辦學校保公平,私立學校供選擇,也是大部分國家義務教育的運行準則。(作者係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也要把均衡的蛋糕做大分好
■姜朝暉
目前,就近入學等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的舉措遭到一些質疑,這表明了我國義務教育均衡還有較大提升空間。筆者以為,推進均衡的步子完全可以再大一些。
近年來,國家、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對義務教育均衡非常重視。2012年,國務院就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明確到2015年,全國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3%,實現基本均衡的縣(市、區)比例達到65%的目標;到2020年,全國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實現基本均衡的縣(市、區)比例達到95%。為了實現成這一目標,各地都在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同時,教育部先後與許多省市簽訂了義務教育均衡備忘錄。
誠然,全國義務教育均衡的成績有目共睹,從已接受督導評估的省份和區縣的調查來看,總體狀況良好。但是,全國整體的均衡發展,和2015年65%的基本均衡的目標還存在很大差距。數據表明,我國義務教育均衡推進還需加大力度。
眾所週知,接受義務教育是憲法賦予的基本人權,由國家和地方政府財政撥款,免收學雜費。因此,國家推進義務教育均衡以及家長要求接受均等的教育,不僅合法,也合理合情。問題在於,義務教育學校在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和校際之間,辦學質量的確還存在較大差距。經過近30年的努力,雖然國家保證了適齡孩子都能接受教育,實現“有學上”,但並沒有解決所有孩子接受優質教育“上好學”的問題。因此,即便嚴格意義的“就近入學”,也只能是治標之策。
筆者以為,在現行的狀況下,解決這一矛盾,一是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的供給,把“蛋糕”做大;二是推進現有教育資源的均衡,把“蛋糕”分好。然而,擴大優質教育資源,除了硬體建設外,學校歷史積澱、文化建設並非一朝之功,而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則是切實可行之策。
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政府、學校和社會需共同努力。首先,地方政府要起主導作用。在公共教育資源上要努力實現均衡化,避免為了政績所需,利用有限公共資源支持少數重點校的不當做法。其次,地方教育主管部門要引導資源的合理流動。推動優秀教師輪崗切實執行到位,鼓勵教師主動去薄弱校和農村校從教,並提供相應的補助和政策支持;同時在課改、教改等特色項目上向非優質校傾斜。再者,社會要加強監督,把權力關進鐵籠子,防止各種權力尋租的現象發生。
總之,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步伐,除了實現學校辦學標準化之外,核心在於促進優質教育資源的均衡分配,合理流動。(作者係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博士)
學區劃分應提升社會參與度
■廖德凱
由於區域、學校之間教育資源的差異,“就近入學”在現實中受到不少挑戰,其中的矛盾焦點無疑是學區劃分。目前,學區劃分最受質疑的是不透明,因為透明度不高,其科學性自然存疑。當前,我們應加大學區劃分的公開度和社會參與度,以保證學區劃分更加科學透明,為社會所理解支持。
一般來説,學區的劃分先要做好幾個方面的基礎調研。一是學校的承載能力,在劃分學區時,要考慮各所學校不同的承載能力。二是區域內適齡少年兒童數量,包括一定年限中的預期數量。有的區域人口密度大,少年兒童數量多,有的則反之。三是學校的位置與適齡少年兒童上學的便利性,應最大程度地從便利性上考慮學區劃分。
這些基礎數據的不同和學校客觀差異的存在,決定了“就近入學”不可能是“最近入學”,學區也完全可能呈“不規則幾何”。一些媒體對“就近入學”不是“最近入學”這一説法及學區“不規則多邊形”進行批評,是由於沒有認真思考學校承載力和人口密度等因素所致。但另外一方面的問題,教育部門在劃分學區的過程中,也很少向社會公佈各學區的相關數據、劃分學區的原則方法,造成透明度不夠;缺乏廣聚民智,會導致學區劃分科學性欠佳,缺少透明度則讓社會質疑暗箱操作。
劃分學區是關係眾多家庭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社會關注度極高的民生大事。筆者以為,教育部門在處理這樣的民生大事時,應當通過向社會公開增強工作透明度,用社會參與保證工作科學性。向社會公開的內容,應當包括各區域內適齡少年兒童數量、育齡人口數量、近中遠期適齡人口預期,以及學區劃分的基本原則、大致區域等。同時,要搭建相關平臺讓社會各界有參與渠道,並且能夠通過相關流程,將一些科學合理的建議體現到學區的最終劃分方案中。
劃分學區,往往是結合了學校佈局、就近原則、街區佈局、行政區域等各種因素所作出的決策。在筆者看來,其中最重要的還是就近原則,“就近”雖然因現實因素不可能“最近”,但在劃分學區時仍應當以“最近入學”為基本劃分原則,在“最近學校”承載不足的情況下,再結合其他因素進行劃分。(作者係媒體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