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為:結婚證綁定房子下的“滯婚”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3日 13: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在廣州有這樣一群人,他們大都來自外地,落戶在廣州各大人才市場,成為集體戶口中的一員。由於結婚後必須遷出人才市場集體戶口的規定,數以萬計的人逐漸成為潛在“滯婚”人群,而“房子”成為他們開啟婚姻之鎖的萬能鑰匙(5月12日《廣州日報》)。

    要結婚就必須遷出戶口,要遷出戶口又必須有房産之類的落戶要件,而高房價則又迫使大量外地人將戶口落戶在人才市場,於是,結婚變成了哥德巴赫猜想一樣的難題。這樣一個簡單卻又無奈的循環鏈,讓無數集體戶口擁有者變成了“滯婚”一族,結婚難,難於上青天,這真是一種讓人欲哭無淚的尷尬現實。

    儘管現實中有人通過諸如集體“搭戶”、挂靠親友甚至辦假證的方式,九曲十八彎般地完成了結婚這一大事,但對於很多外地人來講,因為買不起房,無法成為獨立的戶主,便註定要成為“滯婚”一族,以至於很多人孩子都上幼兒園了,婚姻關繫上居然還是“未婚”。這真是一種莫大的制度性羞辱,就因為不是本地人,或者買不起房子,便註定要受著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折磨,這樣的尷尬與無奈,談何有尊嚴地生活。

    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表示,“力圖多渠道解決集體戶口結婚難的問題,或將嘗試允許挂靠集體戶口的人通過投親靠友落戶,戶口遷出後就可順利領證結婚”。問題是,這樣的建議或策略,依然無法完全解決集體戶口人口無法領取結婚證的難題,要知道,對於很多外地人來講,不可能人人都有廣州親戚,也不一定都有“友”可投靠。何況,戶口遷出遷入豈是如此輕而易舉?社會倫理學家馬格利特在《正派社會》一書中提到,“不讓社會制度羞辱社會中的任何一個人”。換言之,社會制度中的任何瑕疵乃至缺陷,都會給相當一部分人造成傷害,從小處言,是讓個人生活不便,從大處言,則是踐踏一個群體的自由與尊嚴,使他們以一種不堪乃至屈辱的方式去迎合製度的僵硬與冷漠。

    正如有關專家提到的那樣,對於這樣的尷尬現實,“只能靠戶籍制度改革的推動”。其實,戶籍改革本身並不複雜,但附加在戶籍制度之上的相關社會經濟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會利益分配格局錯綜複雜,因此,有關負責人指出“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這個過程有多長,我們不知道,唯願這一天早日到來,讓充斥著痛苦與不堪的“滯婚”永遠成為一個歷史名詞。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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