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生:莫讓集體戶口者成“二等市民”

發佈時間:2010年05月13日 09: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他們或許已經擺了喜酒,接受了親朋好友的祝福。在外人看來,儼然誕生了一個小家庭。然而,他們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正式夫妻。因為他們是來自外地的集體戶口,而對於只有集體戶口的人來説,如果需要結婚、生子,就必須將戶口外遷。而外遷的辦法,除了在當地買房,就是投靠直系親屬。因此,沒有房産和直系親屬的集體戶口者,結婚、生育成了一個令他們頭痛不已的問題。(《廣州日報》5月12日報道)

    集體戶口不能登記結婚、無法獲得生育指標、生了孩子不能報戶口等現象,生活中已經越來越嚴重。其中極端的例子,已有前幾年北京一個持集體戶口的工人,因為結婚有了孩子卻無法上戶口,最終把孩子摔死的慘劇。誰敢説,類似“廣州目前數萬集體戶”這樣的群體,不會引發大量的社會矛盾呢?

    從公平的意義上説,集體戶口也是戶口,含金量不應該降低。但現在的問題是,集體戶口的管理者,被要求必須要像單位一樣,負起對計劃生育、兒童免疫保健等以戶口為軸心的管理責任。而事實上,入了集體戶口,不論是落在企業,還是落在人才中心,又都因為人才的流動難以管理,而不願意負起這樣的責任。這樣一來,持有集體戶口者“二等市民”的特點就顯示出來了。

    不能不説,目前戶口在一定程度上還是一種待遇。外地人能夠落戶到大都市,即使是集體戶口,也是因為享受了當地人才引進政策,才得到了這樣的待遇。而這種待遇,卻因為計劃生育等管理難題,最終懸在半空而大大縮水。這對政府信譽來説,無疑是一個損害。

    筆者以為,既然集體戶口也是經當地政府同意才能落下,就應該將集體戶口的管理納入公共服務。即使現階斷對計劃生育等管理,還無法擺脫戶口脈絡,也應該在政府部門之間進行協調,而不能讓集體戶口持有者為了真正的戶籍,或忍痛在當地買房,或十分為難地投靠直系親屬。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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