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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發出通知,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4月27日《揚子晚報》)。
在相關管理問題中,筆者認為,性質最為惡劣、群眾意見最大的就是騙購經適房,特別是內外勾結騙購經適房。武漢的連號事件,深圳的經適房大院寶馬車亂竄等,都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
正是由於在準入上把關不嚴,甚至內外勾結騙購,使得一些專家學者大聲疾呼取消經適房。事實是,這些年一邊建設經濟適用房,一邊分配上的不公和腐敗現象滋生。國家出臺經適房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經適房管理的重點首先應該瞄準騙購特別是內外勾結騙購經適房上。通知中對以虛假資料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有很多處罰措施,可都是打擊申請當事人。我以為,還必須嚴肅查處經適房內部管理人員的內外勾結和失職瀆職。武漢連號事件以及深圳的經適房大院寶馬車問題等等,如果沒有內部人員“幫忙”、提供方便以及失職瀆職,肯定難以得逞。既要打擊申購當事人的騙購行為,更要嚴厲查處內部管理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後者更加重要。建議對有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以及建設單位仲介機構違法違規一定要追責,觸刑律的追刑責——這是根本之策。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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