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檢面前沒有特權,公眾人物不能“秀”過頭

特約評論員胡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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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宜昌一位女子將疑似易燃壓縮氣罐帶進候車室,大鬧車站。該女子因阻礙執行職務、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拘留5日。經證實,女子為演員劉露,18日晚,芒果TV宣佈與其解約。

身為公眾人物,這位女演員過安檢怎一個囂張了得?在高鐵安檢時被發現攜帶易燃液壓罐時,她無理也力爭,與車站安檢員發生衝突。面對安檢員勸阻時,她更是先發制人:“告訴你,我是個公眾人物,你完了!”面對民警警告,她仍大喊大鬧,在審訊室裏囂張表示:“我需要一雙襪子,否則我5000塊錢的鞋子承擔不了我的腳。”

過安檢不是走紅毯,出行規則不容挑戰。眾所週知,不管是要求開箱檢驗,還是告知其不能把易燃液壓罐帶入候車室,車站安檢人員都是在執行必要的規定,是為了確保安全,確保每一位旅客的生命財産安全。安檢面前沒有特權,公眾人物也不例外。試想,若公眾人物就能視規則為一紙空文,又會給公眾帶來怎樣的示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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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到底,這位把公共場合當“秀場”的明星,“秀”出的不過是自己的素質。她自以為一身名牌,頭頂明星光環,就可以高人一等,但是卻不懂得,逾越了“德”的底線,“藝”也就成了無根之木,經不起檢驗。公道自在人心。她的這一囂張叫囂,安檢人員沒有如她所期望的“你完了”,而她自己卻等來了被處行政拘留5日、被輿論指責、被芒果TV解約的“完了”。

明星、演員的一切,來自作品,來自觀眾,更來自其對自身形象的塑造。公眾人物有粉絲有影響力,更應該成為遵紀守法的表率,而不是情緒失控,當眾失態,自毀前程。這樣的例子有很多,如今年6月,曾軼可也曾和安檢人員發生衝突,産生不良反響。這些把身份當特權的明星們,無一例外得到的不是社會的包容,而是引發社會質疑,星光黯淡。

值得一提的是,公眾對這一事件的態度折射出公眾法律意識和審美水準的不斷提高。可以説,自重、守法、講規矩,是普通人,也是公眾人物行走于社會的立身之本。此次事件是一記警鐘,提醒每一位公眾人物都要愛惜自己的羽毛,遵紀守法,理性克制,嚴守道德底線和社會規範。這是一本文明出行的反面教材,提醒我們,任何時候,任何人,都沒有理由在公共場合講“特權”。(特約評論員 胡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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