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一刀切”也是一種權力濫用

央視網評論員李雪菲

圖為臨沂市蘭山區銀雀山街道關門停業的餐飲企業

圖為臨沂市蘭山區銀雀山街道關門停業的餐飲企業

  近年來,隨著環保治理力度的加大,地方環境大多有明顯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和諧音。日前,生態環境部就通報了一起環保“一刀切”典型案例: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及部分街鎮為減少空氣污染,要求轄區部分街鎮餐飲企業大面積停業,400余家板材企業被迫集中停産,25家貨運停車場除1家兼顧公交車停放而正常運營外,其餘全部停業整頓,嚴重影響當地群眾生活。

  其實,早在去年,生態環境部專門研究制定《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説”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集中停工停業停産等簡單粗暴的行為,但仍有地方“頂風作案”。

  環保“一刀切”看似簡單、有奇效,但是卻背離了環境治理的初衷,誤傷了守法企業,讓環境治理陷入一種怪圈。督察組在的時候環境治理成效顯著,督察組離開了,生態環境又故態復萌。環保治理成為一種應付行為,還給群眾生産、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和不良影響。治理環境固然需要雷霆手段,但讓污染企業無處可逃的同時,也應讓守法企業可以安心生産。

  而且,環保“一刀切”的實質也是一種權力的濫用,為了追求好看的環保政績,犧牲了百姓的利益。表面上看好像問題解決了,實際上違背了環保的初衷,不利於查找實際存在的問題,與治理的目標背道而馳。

  對於環境治理保護工作,廣大領導幹部一方面應該按照中央部署,轉變工作思路和方法。對於政策的理解不是簡單“囫圇吞棗”,不是機械操作,而要站在百姓的立場,沉下身子,明確各級環保職責,落實各級環保責任。另一方面,各地要根據情況具體分析,找到污染的源頭,精準治理。對於確實存在污染的不達標企業,要追責問責,也要協助、督促企業進行整改。

  當然,若想真正禁止“一刀切”行為,還需法治發力,強化監管、督責。讓環境治理回到治理本身,還百姓綠水青山,藍天白雲。(央視網評論員 李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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