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校霸”作惡,法律就該重拳出擊

特約評論員李松林

1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彭陽縣警方通報破獲了一起“校霸”案,嫌疑人張某虎被指以“找對象”為名強行與9名中學女生交往。其以實施恐嚇、滋擾、毆打等方式逼迫女學生與其交往,3名女生被扇耳光,2名女生迫於壓力輟學回家,多名女生由於張某虎的騷擾,由家長護送上學或改變上學路線,嚴重影響了未成年學生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學習環境。

  嫌疑人的所作所為,用心可謂險惡,手段可謂殘忍,性質可謂惡劣,將他嚴肅處理、繩之以法,大快人心。未成年人是社會的花朵,祖國的未來。任何企圖將罪惡魔爪伸向未成年人的行為,都將如老鼠過街,被人人喊打。這是社會的底線,也是社會的共識。

  護佑未成年人健康快樂成長,首先需要法律的兜底和執法的剛性。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我們並不缺少法律。然而在一些地方,其執法響應和執法效果似乎並不令人十分滿意。在當前“掃黑除惡”的大背景下,各地公安機關需要切實提升執法效率和水平。

  保護未成年人,還需要教育的跟進。近些年,針對未成年人,特別是未成年女性的犯罪行為比較高發。未成年人大多年幼怕事,又普遍缺乏法律意識,一旦遭遇侵害,往往不能找到正確的反應渠道,很容易將小事拖大,最終釀成悲劇。對此,家長、學校和教育部門要細心呵護,重視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更要構建起有效的溝通渠道,將侵害類案件苗頭扼殺在搖籃裏。

  客觀來説,“校霸”被繩之以法值得點讚。然而,考慮到我國未成年人的龐大基數和現實的紛繁複雜,我們更願意將此案看作是一次警示和鏡鑒。類似“校霸”還有多少?是否還有孩子正在遭受此類騷擾和侵害?各地司法機關、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要主動出擊,肅清校園內外的“惡手”,還校園一片安全,還孩子們一張乾淨、安心的課桌。(特約評論員 李松林)

網友立場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