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與其亡羊補牢不如防患于未然

特約評論員楊于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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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10時許,武漢市江漢區一家7天酒店大樓副樓東南角部分坍塌,坍塌部分涉及酒店的15間房,其中4間有客人入住。據“平安江漢”官方微博通報,現場搜救沒有發現人員被困,也未接到人員失聯報告。

  酒店副樓塌了,幸而無人傷亡,可謂不幸中的萬幸。這家7天酒店的住客中有位祝女士,7日入住在此,8日一早7時30分起床後發現衛生間天花板在不停地滴水,隨後就出門辦事了。2個多小時後,她收到酒店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詢問她的安危。提早出門逃過一劫,讓她倍感“慶倖”。還有一樓一位飲食店女店主,也是靠動作敏捷得以及時避險。

  事實上,武漢這家7天酒店的坍塌事故近期在國內並非孤例。就在7月8日臨近中午,位於深圳福田區筍崗路的深圳市體育中心,拆除作業時發生傾倒坍塌。7月6日,濟南一家酒店門樓發生坍塌。5月16日,上海長寧區昭化路一家正在改建的奔馳汽車4S店樓頂坍塌。

  頻頻發生樓房坍塌,自然不會老像武漢這家7天酒店那麼幸運,有人員被困、傷亡幾乎是必然的。像深圳市體育中心坍塌,迄今已造成3死5傷;上海那家奔馳4S店使20多人被困,其中17人獲救後被送醫。覆巢之下難得萬幸,最大的可能性還是人間慘劇。

  武漢這家酒店的部分坍塌是不幸中的萬幸,正因如此,就更有認真檢討的必要。不管在哪塌樓都是小概率事件,如果有關部門不當一回事,趁著僥倖就坡下驢,或者有心掩飾推諉,事故很容易不了了之。安全事故的基本特徵就是發生概率很小,但一旦發生就會造成重大生命財産損失,甚至會影響社會穩定。我們應當從中吸取教訓,找到制度、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做好亡羊補牢的工作。

  樓房坍塌,背後原因無非四種情況:一是建築質量問題,二是裝修、改造違法違規操作,三是氣象災害、地震、雷擊等不可抗力的作用,四是建築老化。還有可能,就是若干種情況兼而有之,比如既有建築質量的問題也有違法違規裝修、改建的問題,或者房子是被雷暴擊中受損,但其中也摻雜著設計、施工等建築質量問題。

  具體到武漢這家7天酒店副樓,有關方面初步認定是內部裝修破壞房屋結構導致坍塌。現在媒體報道的國內很多建築坍塌事故,都是在內部裝修、改建、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內部裝修只是導致武漢7天酒店副樓坍塌的“直接原因”,還有沒有建築質量等間接原因也應該由權威機構去認定。

  建築坍塌這樣的安全事故,縱然有這樣或那樣的“直接原因”,但是內部裝修違法違規一直是導致嚴重建築安全隱患的一個重要原因,對責任方自當予以處罰,但有關方面有沒有監管不到位的問題?雷擊、大風都曾被解釋成建築倒塌的原因,那麼有關部門要不要制定建築抗雷抗風的標準?對於相關管理者來説,應當將公共安全意識置於事發之前,防患于未然,不能讓悲劇沒完沒了。(特約評論員 楊于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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