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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針對“老師唆使班上3名學生打另外幾名考試成績不佳的學生”一事,5月21日上午,湖南嶽陽縣饒村鄉中心聯校周校長稱,饒村鄉中心小學二年級劉姓數學老師確實在5月16日期中考試後,要求3名學生對另外3名學生進行體罰,中心聯校已于5月20日要求涉事老師向被打同學登門道歉,並對涉事老師做停職處理,通報全鄉各學校。
圖/事發班級微信群聊天記錄
旨在教書育人的老師,卻在講臺之上、眾目睽睽之下,公然唆使一撥同學體罰另一撥同學,實在令人不解。
按照涉事劉老師的邏輯,體罰學生,是因為個別同學上課不認真、反復違紀,罰抄乘法口訣也沒有效。而之所以沒有親自動手,是擔心自己年輕力壯,“力度把握不好,才讓孩子代勞”。這樣的解釋未免太牽強,甚至會讓人生出更多的質疑。
其一,小學生上課不認真,是不是只有“罰”一個辦法?罰抄乘法口訣、罰挨打……這是什麼樣的教育?這樣的“為你好”,不過是教師推卸責任的藉口罷了。小孩子注意力不易集中太長時間,愛説愛動,原本是一種天性。教育者應該因勢利導,循循善誘,採用各種教育手段引導孩子集中精神,激發其內生動力,而不是動不動就祭出“罰”的大棒。罰來罰去,除了顯示教育者的無能無力與簡單粗暴之外,並無任何積極意義。
其二,將“要求學生打學生”解釋成怕自己手重打壞學生,不僅無賴,更是無恥。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讀書,就是為了讓老師安排人毆打的麼?這是什麼邏輯?如果這樣的解釋也算是向家長道歉的話,則這樣的道歉完全缺乏誠意,倒更像是一種洗白自己的狡辯。這也表明,劉老師到現在為止,都沒有認識到自己究竟錯在哪。讓這樣的老師停職反省,十分必要。
不能體罰學生,這是一條底線。不管是老師親自動手,還是讓學生代勞,都是錯誤的。而唆使學生打學生的行為尤其惡劣,這種行為對學生的灼傷是雙向的。對於被打學生而言,固然意味著屈辱與傷害;而對於打人的學生來説,也絕非好事,這意味著,一部分同學獲得了公然施暴的權力,久而久之,必然會釋放出這些人內心的惡。更有甚者,還會嚴重破壞學校的秩序,將一個本該講“禮”、講“理”的環境拖回到叢林世界。
近年來,類似老師唆使學生體罰學生的新聞屢見不鮮,山東臨沂、河北邯鄲等地均發生過幼兒園老師教唆幼童打同學的事件。一再發生的惡行表明,在體罰學生的問題上,我們非但缺乏行之有效的約束辦法,反而玩出了新花樣,實在令人遺憾。
孩子與惡之間應該保持距離,老師豈能做推手?學校不是叢林世界,老師沒有權力隨意體罰孩子,更沒有權力培養為老師代勞打人的“代理人”。(特約評論員 斯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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