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告“清華”給傍名校敲響警鐘

特約評論員朱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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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清華大學起訴多個清華幼兒園的消息在網上引起熱議。

  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顯示,5月9日上午9:00,清華大學訴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清華幼兒園“侵害商標糾紛一案”開庭審理。下午15:00,該院還審理了清華大學訴贛州市上猶縣清華幼兒園同類案件。實際上,以商標侵權為由,清華大學已在江西提起過多個訴訟。4月26日,新餘市中級人民法院還開庭審理了清華大學訴江西新餘市渝水區水木清華幼兒園等三件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系列案。

  在國人眼中,“清華”二字可謂婦孺皆知,讓人不假思索就會想起我國的高等學府清華大學。據了解,“清華”不僅早在上世紀20年代就獲得了註冊商標專用權,“清華大學(清華)”更在2006年被國家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可以説,人們口中的“清華”,即便沒有在國家商標局進行正式註冊,人們也會“約定俗成”地認為是清華大學或是其附屬單位。在這樣的大氛圍之下,包括被起訴的幾家幼兒園在內,所有未經清華大學授權使用“清華”二字的,顯然都屬於侵權行為,尤其是在教育領域,其侵權意圖更為明顯。

  涉事幼兒園、某些教育機構甚至是與教育毫無關聯的企業單位,擅自給自己冠上“清華”的名頭,用坊間的話説算是“山寨”和“傍名牌”,從法律的角度看是出於利益目的的惡意侵權。應當説,非法侵權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清華大學的聲譽和形象,更降低了清華大學的社會評價。包括被起訴的幼兒園在內,一些民辦教育機構甚至是非法培訓班,擅自使用清華名稱乃至清華大學附屬機構的名義對外“招徠生意”,出現問題之後,人們往往會把這筆“帳”都算在清華大學頭上。這些年清華大學究竟為“山寨清華”背了多少“鍋”恐怕沒有人能算得清。同時,由於監管部門包括群眾對商標保護意識還有待提高,再加上類似侵權行為較為普遍,才使得一些幼兒園以及民辦教育機構乃至企業單位有恃無恐。因此,清華大學將侵權幼兒園乃至一些教育機構和企業單位告上法庭,想來既是迫於無奈,也是在為自己進行“精準切割”。

  在筆者看來,清華大學起訴江西幾家幼兒園的“侵害商標糾紛”案,勝訴幾乎沒有任何懸念,提起訴訟的意義遠大於案件本身。多年來,國人對商標和知識産權的保護意識都不是太強烈,甚至包括清華大學自身在內,以至於“遍地是清華、處處有北大”,利用人們對優秀高等學府的敬重心理,連開設在山區農村的小幼兒園甚至“託兒所”都敢冠以“清華”。向這類侵權行為提起訴訟,除了依法保護商標使用權之外,更是在警醒社會提升商標合法使用與保護意識,增強對知識産權的敬畏心理,既要讓“清華大學”得到法律最堅強的守護,也要讓百年清華在國人的心目中更加聖潔。(特約評論員 朱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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