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罰重處消弭公眾的“被偷拍”恐慌

特約評論員李松林

圖文無關

  又見住店被偷拍,這次是在近年越來越火爆的民宿。

  近日,一名青島愛彼迎(Airbnb)民宿房主被警方行政拘留。記者了解到,這位涉事房主一邊開民宿,一邊將攝像頭裝在路由器裏,並對著臥室。發現房間內藏著路由器的是一名從事信息安全工作的遊客,他此前曾通過商業安全和隱私保護培訓了解到如何檢查偷拍設備。據悉,目前該民宿房主已被行政拘留20日,並處罰金500元。愛彼迎方面5月6日回應稱,已經永久性移除涉事房源,並向該房客表達誠懇歉意。

  由於接受過相關培訓,該遊客最終上演了一起“教科書式反偷拍”,博得網絡喝彩的同時,更讓人隱隱擔憂——一方面,並非每個人都知曉掌握反偷拍技巧;另一方面,偷拍行為在我國十分高發。粗略統計,僅從2016年至今年年初,媒體曝光的酒店入住偷拍案件已發生數十起。

  回溯事件,太多疑問值得一一剝開。愛彼迎的這位房東,究竟是從何處購買的偷拍攝像頭、此類偷拍行徑存在了多長時間、有無偷拍視頻被公開流傳……當然,這些疑問都只屬於個案意義上的追問。眾所週知,偷拍在網絡上的一些陰暗角落早已形成灰色交易的産業鏈,對公眾隱私權和人身安全權等,構成了巨大威脅。

  也正因為如此,事件曝光後,迅速激起各種分析和討論。一些聲音認為,偷拍之所以高發,是因為偷拍器材市場混亂,偷拍行為十分隱蔽,消費者多缺乏相關防範技巧;同時,偷拍視頻市場“低成本、高獲利”模式驅使了違法行為,治理的要害在於斬斷偷拍産業鏈……事實上,除卻上述因素,偷拍之所以瘋狂猖獗,很大原因在於違法成本和門檻低。

  打擊偷拍行為,在剷除灰色産業鏈和背後巨大黑色市場的同時,也要儘快提高違法成本,讓偷拍者付出巨大違法代價,逐漸形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伸手必重罰”的法治社會環境。

  遠的不説,同樣深受偷拍難題困擾的日本和韓國,對於偷拍的處罰力度就十分嚴厲。為了防止手機偷拍現象,日本政府曾要求所有在日本銷售的手機,必須在拍攝時附有聲音,傳統的手機快門聲是不能關閉的。同時,在日本一些地方還有《迷惑防止條例》,針對偷拍,有明確而且很重的處罰細則。在韓國,《性暴力犯罪特例法》不但規定使用智慧手機必鬚髮出聲響,還嚴刑重罰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散播未經同意的私密性視頻,最高處以5年至7年刑期或1000萬韓元至3000萬韓元的罰款。而目前散播色情視頻最高刑罰是監禁一年或罰款1000萬韓元。

  我國對於偷拍等行為的處罰,雖有相關法律規定,但違法成本和處理還是相對偏輕。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款明確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而在《刑法》中,雖然有一個“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但要滿足“造成嚴重後果”這一條件。竊聽、竊照專用器材,更多是指公權力部門技術偵察工作中使用的專用器材。揆諸現實,之前多起被曝光的偷拍違法行為,處罰大多只是“治安拘留+罰款”,很少見到刑事層面的處理。因此,提高違法成本已勢在必行,迫在眉睫。

  一句話,打擊治理“偷拍”違法現象,既要規範相關設備的生産、銷售和流通,還要掃清背後的暗黑交易市場,當然,更重要的是提升前端的違法成本,以高昂司法代價和嚴格執法護佑好公眾“不被偷拍”的權利。(特約評論員 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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