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安全豈容兒戲

央視網評論員採薇

  4月7日,貴州安順市紫雲縣一輛公交車上,手拿方向盤的是駕駛員,挂擋的卻是一個八歲的孩子。據悉,這名孩子正是該駕駛員的兒子,而這名駕駛員不但沒有阻止其行為,還在一旁耐心指導。該事一經曝光,當地交警大隊聯合運管部門對涉事車輛進行停運整改,並約談了涉事客運企業及公交車駕駛員,駕駛員説,當時只是覺得兒子對操作換擋桿感興趣,就讓他練了一下手。目前,這名涉事駕駛員被交警大隊的民警進行了相關的處罰。

  居然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驚呆的可不止是一車的乘客,公眾的認知也再次被刷新和暴擊。拿全車乘客的性命開玩笑,這位公交車司機説得居然是那樣的輕描淡寫,“只是因為孩子對操作換擋桿感興趣,就讓他練下手”,全然忘了全車的乘客,這樣人命關天的大事豈可如此任性。

    再從這位司機的種種表現看,可以毫不客氣地説,他的雙重身份都是不合格的:對乘客而言,他不是一名合格的駕駛員,沒有最起碼的職業道德和行業規範;對孩子而言,他是一名不合格的家長,他的這種無原則溺愛和縱容是一種極不負責的表現。古語雲“子不教,父之過”,孩子的合理要求可以滿足,但是對於孩子不合理、甚至是無理的要求也一味滿足,這種拿別人的性命當兒戲的做法與當年的周幽王為博美人一笑,不惜烽火戲諸侯的行為可有一比,實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報道稱這名渉事司機已向乘客道歉,而且也被當地交警大隊進行了相關的處罰。因為沒有造成實質性的後果,看似這個事情已經處理完畢。但是前車之鑒,後事之師。每一個疏忽大意的背後都會成為安全的隱性殺手。尤其對於公交車司機這個職業,不僅關係到乘客的用戶體驗更關係到乘客的生命安全,來不得絲毫的麻痹大意。“出行千萬條,安全第一條”,在司機崗位職責第一條就明確規定司機要保證行車中遵守交通規章,注意行駛安全。

  平安是最基本的公共産品,“安全第一”是最廣泛的社會共識。最近一段時間,接連發生的安全事故,為人們一再敲響警鐘。一些特大安全事故,往往帶有突發性、意外性、複雜性的特點,看似防不勝防、難以避免,實則萌生於日常被忽視的隱患、潛藏于不負責任的細節。我們常説“安全第一”,不管在任何行業,任何一項工作中,都應該時刻保持安全意識,只有警鐘長鳴,才能防微杜漸,也才能更好地守護好我們美麗的家園。(央視網評論員 採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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