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現好就能和校長同桌吃飯?出發點雖好但不宜推廣

央視網評論員拙言

  這個清明小長假期間,浙江省麗水縉雲縣新建小學四年級學生段薇薇總在驕傲地念叨一件事:我和校長一起吃午飯了。

  據了解,新建小學正在嘗試一種表彰學生的創新舉措,這就是:表現好的同學可以享受到和校長一起同桌吃飯的“光榮”。每週,學校會選出8個學生與校長同桌吃飯,都是在上一週裏表現出色的,並由班主任和政教處共同推薦出來的。推薦標準為:起模範作用的成績優秀學生;才藝突出的學生;助人為樂有公共意識的學生;帶領團隊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在學校食堂大廳一角,校長會和8名學生在同一張條桌上進餐,邊吃邊和學生聊著天,“你們喜歡吃什麼菜?有沒有校外同學欺負你們?學校還需要增添什麼設施……”

  不得不説,這種關於獎勵形式的創新舉措,在初衷上是值得肯定的,體現了校長對教育管理的一番苦心,也的確能在一定程度上“提振學生的自信心和榮譽感,傾聽學生心聲,零距離了解學生的需求”。但是,別忘了,這些校長“紅利”所關愛的對象,是一部分表現好的“優秀學生”,而這樣的學生比例,佔學生總量的多少?“優秀學生”代表的需求和心聲,能代表得了那些沒有機會和校長同桌吃飯的學生嗎?

  質言之,表現好的“優秀學生”能獲得“和校長同桌吃飯”的光榮,那沒有和校長同桌吃飯的同學豈不是都被劃為了“非優秀同學”?而這樣的群體劃分是否有損公平?“和校長吃飯”固然是一種獎勵,更是一種刺激,刺痛的是8名優秀生之外的學生的心。那些學習成績平庸甚至落後、各方面表現不夠優秀的孩子不應該同樣受到校長的關注和關愛嗎?

  進一步剖析,所謂的“表現好就能和校長同桌吃飯”,形式上看似創新,但其實,我們的教育鼻祖孔聖早已熟稔,其無非就是“因材施教”理念下的一種形式。更進一步説,對資質不同的學生可以“因材施教”,這確實是教育的方法之一,但這個方法的前提,卻是孔聖更加倡導的“有教無類”,這一點和目前我們國家對於義務教育階段所追求和倡導的“教育公平”本質上是一致的。無論哪一種“因材施教”都不能損害教育公平,這是因為,教育公平關係著社會公平,更關係著每個孩子的成長和幸福。近年來,教育部多次發文要求取消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其目的就是為了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讓每個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在全社會都身體力行追求教育公平的大前提下,“表現好就能和校長同桌吃飯”這樣的教育方法“創新”無疑有些諷刺,難怪有網友會質疑:這不是給學生劃分了三六九等嗎?誰給了校長這樣的權力?

  無論哪一種事關教育的改革和創新,其最終目的是“為每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創造條件”,而不能讓改革或創新引發新的問題甚至帶來隱患。教育是雕刻人心、育人成長的慢藝術,不應該對學生採取唯分數、論排名的粗暴工業生産方式,讓每個學生都應該並且有條件努力學習的校園,不應該異化為鼓勵孩子汲汲營營的名利場。

  “世界上沒有才能的人是沒有的。問題在於教育者要去發現每一位學生的稟賦、興趣、愛好和特長,為他們的表現和發展提供充分的條件和正確引導”,著名教育實踐家蘇霍姆林斯基這句話,教育工作者應謹記。(央視網評論員 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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