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性價比”考核員工,缺乏對勞動者應有的尊重

央視網評論員鄭芳

  因為一則內部發文,某知名電商再次登上“熱搜榜”。

某電商公司員工爆料截圖

  據媒體報道,該電商公司員工在社交平臺上爆料,公司近日發佈內部郵件,要求堅決淘汰三類人:1、不能拼搏的人;2、不能幹的人;3、性價比低的人。且不論這家企業衡量這三類人的具體標準,但就“性價比低”這幾個字,就刺痛了公眾的神經。

  性價比,一個反映商品性能與價格比例關係的名詞,被這家企業應用到了員工身上。把這樣一個詞作為衡量員工是否要被淘汰的標準,如同網友所説,“尤為刺眼”,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這家企業對待員工的態度。報道顯示,今年3月,這家企業開始推行“995”甚至是“996”工作制,這種工作制的意思就是:早上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一週上班5天或6天。儘管該企業給出了官方回應,稱爆料屬於片面解讀,但卻有更多的爆料印證著超時加班這個事實。

  無獨有偶,前幾天,某互聯網公司員工也在社交平臺上爆料,稱其所在公司開始統計加班時長裁人,身邊好多同事現在都是每天堅持夠至少11小時,大家一起吃飯遛彎磨時間。隨後,該公司CEO在爆料下留言評論,並斥責這名員工“有種就趕緊滾”。二人一來一往的“吐槽”,引來了網友的圍觀,有人聲援這名員工,也有人出於共鳴反映自己公司的制度和加班情況,更多的人,被這名CEO的“滾”字刺痛了神經,紛紛反唇相譏。

  兩家公司的“料”,之所以引發網民強烈關注,在於它們涉及一個共同的話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態度。無論是以“性價比”“加班時長”作為考核員工的指標,還是推行大大超出法定勞動時長的“995”“996”工作制,都暴露出某些企業為了追逐效益,把對勞動者應有的尊重、對員工應有的關愛拋之腦後。

  不尊重勞動者的企業難以獲得持久的效益,不關愛員工的企業難以煥發蓬勃的生機。任何一家企業,出於發展需要,多少都會面臨加班的問題,也勢必會淘汰、調整一些不達標的員工,只要不違法、不違背道德,能給予員工應得的待遇、應有的保障,本無可厚非。但若一味倡導加班,並以加班時長作為決定員工去與留的衡量標準,甚至以“性價比”來物化員工的勞動者屬性,就不僅反映出該企業對勞動者的態度、對法律的僭越,更折射出其岌岌可危的發展前景。

  加班,儘管可以推進工作進度,有利於保證工程或項目按時完成,是必要時不得已的選擇,卻也有著不可忽視的壞處。有媒體曾指出加班的三大壞處:造成工作混亂無序,致使邊際效應遞減,工作效率降低;付出的社會成本很高,既傷害個人的身心健康,又危害家庭和睦;加班幹出來的活,廢品次品多,質量難以保證。正是因為這個道理,國外有些企業奉行“給員工20%的自由時間用於創新”“用20%的自由時間換來120%的績效”等原則,這些有益的探索,值得國內企業借鑒。

  在前述兩個爆料引發強烈關注的這個時間段,還有一個短視頻也在網上刷了屏。視頻中,一個小夥子因騎車逆行被攔後崩潰痛哭:“我壓力好大,每天加班到十一二點,我女朋友沒帶鑰匙,要我去送鑰匙,我其實真的不想這樣的……我每天加班到這麼晚,我只是想哭一下”。“壓力好大”“每天加班到十一二點”“只是想哭一下”,短短幾句話讓人隔著屏幕感受到了他的壓力,上萬網友在新聞下留言,仿佛“看到了自己”。

  一家成功的企業,不僅要追求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也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為企業作出大小貢獻的勞動者們。膽敢視法律為兒戲、肆意踐踏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就必須承擔法律等相應後果。我們期待有關部門在這方面有所作為。(央視網評論員 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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