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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橫流的互聯網上,有這麼一小段很容易被人忽視的新聞:2 月 23 日下午,在深圳羅湖口岸海關出境往香港的通道上,一名 12 歲的小女孩被海關人員攔了下來。經 X 光機檢查後,海關人員在這個年僅 12 歲女孩“快撐開了”的書包裏,發現了成捆的孕婦血樣試管,多達 142 支。每支試管上都貼有標簽,用來註明被採血者的姓名,並隨附一張“母血Y染色體基因檢測申請表格”,內容包含姓名、身份證/護照號、出生年月、胎芽長度、妊娠周數、血液採集日期、懷孕胎數等信息。這些信息足以顯示:有人偷偷摸摸地進行胎兒性別鑒定。
傳統上,對於胎兒的性別鑒定需要通過彩超、羊水穿刺等渠道,但隨著基因科學的進步,如今通過孕婦的血液測試就可以測試胎兒性別了。如果在孕婦血液中檢測到Y染色體基因,則説明胎兒性別為男,反之則為女,甚至有推廣人員聲稱準確率高達99.4%-99.5%。
鑒定出來了胎兒性別,結果是什麼,恐怕不言而喻。如果性別是男,絕大多數會相安無事(也有頭胎是男孩兒想要女孩兒的),如果性別是女,則更大可能意味著發現就等同於“謀殺”。如果任由胎兒性別鑒定“暢通無阻”,勢必導致性別嚴重失衡,帶來人口畸形發展,引發家庭矛盾,誘發拐賣婦女、強姦、買賣婚姻以及賣淫嫖娼等違法犯罪行為。往大的方面説,更關係到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寄血驗子”的準確性到底如何?曾有記者採訪資深婦産科醫生,該醫生表示,根據血液DNA鑒定對孕婦進行胎兒性別鑒定並不十分科學。
在我國,胎兒性別鑒定是赤裸裸的違法。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早就明確,“嚴禁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嚴禁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也重申,“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
令人遺憾的是,雖然法律設定了“紅線”,但現實中敢於規避法律者卻是不絕如縷。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執法力度有待加強。儘管相關法律明確,組織孕婦實施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等,但是相對於仲介從每管孕婦血賺取的3000到4000元的利潤,這樣輕描淡寫的處罰,又怎麼能遏制住“膽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的衝動?
此外,規避渠道“層出不窮”。在一些不法分子看來,既然國內風聲太緊、執法太嚴格,不如在境外做點文章。其實,類似“寄血驗子”等行為,早已在一些地方蔓延開來。據報道,2015 年浙江永嘉,曾發生國內最大規模的“寄血驗子”案,參與孕婦超過 5 萬人次,涉案金額達 2 億元以上。就在 12 歲女童攜血過境前一週,深圳羅湖海關就曾查獲一例涉及28 支人體血液樣本的類似案件。
“寄血驗子”拉低了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是最為醜陋、也最需迫切糾治的違法行為。在文化根子上培塑新風尚的同時,還需要立法加大處罰力度、海關加強查驗、與境外相關部門展開司法協作,打好組合拳,“寄血驗子”等亂象才會得到有力遏制,我們才能擁有更美好的未來。(特約評論員 歐陽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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