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陪餐制”淪為形式主義走過場

央視網評論員劉波

  由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共同制定的《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於4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園長)負責制,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規定》要求中小學、幼兒園食堂應當對每餐次加工製作的每種食品成品進行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應當滿足檢驗需要,不得少於125克,並記錄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等。留樣食品應當由專櫃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

  消息一齣,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和一致好評。與此同時,也有人表示了擔心,希望好的制度能夠很好地執行,而不要流於形式,讓陪餐製成為有名無實的稻草人。

  “民以食為天”“病從口入”都昭示著食品安全無論怎麼講,怎麼抓都不為過。而近期一些中小學食品安全問題時有發生,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中小學生、幼兒這個群體,正是長身體、需要營養膳食的時候。孩子們對於食品大多停留在口味口感上,對於食品是否營養、衛生、安全在認知上確實存在一些不足。這就需要相關單位的責任人和監護人在飲食管理上投入更多關注,並且身體力行地參與其中,加強監管和保護。

  出臺陪餐制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孩子們的食品安全。學校相關負責人在陪餐過程中,如果能夠站在校方的角度去切身體會學生的就餐情況,這種親身的經歷比各種彙報更有説服力,將推動校方進一步改進和完善食堂管理,更好地為學生提供更加科學合理的營養膳食。同樣,如果讓家長走進食堂陪餐,讓這些家長以成年人的智慧和經驗站在學生健康成長的角度去理性看待學校的膳食,為學校食堂提供一些合理化的意見和建議,也能更好地了解和理解食堂服務的宗旨和苦心,從而打通學校和家長之間的溝通壁壘。

  陪餐制重在落實,不能搞形式主義,一定要不折不扣地加強陪餐制度的建設和落實。陪餐需要有愛心,更要有責任心。陪餐制度的實施,旨在完善食堂管理,提供科學合理健康安全的飲食服務。這就要求陪餐者,不管是校方領導,還是學生家長,不能站在各自的利益角度去評價,而是要投入愛心和責任心,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加強自身對食品安全知識的學習,同時也要站在學生健康成長的角度去評價,共同把這項好的制度落實好,共同為學生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央視網評論員 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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