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農村發展的動力源泉

特約專家譚智心

  農者,天下之本也。農業豐則基礎牢,農民富則國運盛,農村穩則社會安。在中國的歷史長河中,但凡值得稱道的重要改革,如戰國時期商鞅變法、北魏孝文帝改革、北宋王安石變法、明朝張居正變法等等,莫不是將農業生産關係作為改革的重要內容。然而,封建社會不可能從根本上改變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之間的固有矛盾,農民始終處於被剝削被壓迫的地位,農民權益無從談起。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共産黨通過土地改革,讓農民成為土地的主人。隨後,為迅速建立起大國必須的工業和國防體系,中國選擇了重工業優先發展道路,通過農業支持工業、農村支持城市的方式,為工業化提供原始積累,但這在一定程度上束縛了農村生産力,拉大了城鄉差距。

  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三農”工作,通過不斷深化農業農村改革,理順了生産關係,釋放了勞動生産力,提升了農民的經濟利益,保障了農民的民主權益,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1978年至今,我國糧食産量從3億噸增長到超過6億噸,農民人均純收入從134元增長到13432元,為我國從農業大國邁向農業強國奠定了堅實基礎,為“兩個一百年”目標的順利實現提供了重要支撐。回顧這一時期波瀾壯闊的農村改革歷程,最為根本的貢獻就是理順了農民與土地、農民與國家、農民與市場的關係。

  首先,改革理順了農民與土地的關係。改革開放以前,我國農村實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管理體制,生産資料(如土地)及公共財産歸屬人民公社體制下的“三級所有”。在此種體制下,幹多幹少一個樣,幹好幹壞一個樣,農民缺乏生産積極性,糧食生産年年滑坡,農村溫飽問題形勢嚴峻。1978年冬,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農民頂著極大的壓力,私下決定分田單幹,“交足國家的,留夠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清晰的責、權、利劃分,立即調動了農民群眾的生産積極性,當年就迎來了糧食的豐産豐收。針對當時農村的實際情況,本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態度,黨中央對農業生産關係變革進行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和爭論討論,最終從制度上確立了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的歷史地位。1982年至1986年,黨中央連續5年發出關於農業農村改革的一號文件,分別解決了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的性質、改革人民公社體制、發展農村商品生産、改革農産品統派購制度和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等問題。由此,轟轟烈烈的農村改革拉開了中國改革的大幕,並成為中國改革的重要陣地。

  其次,改革理順了農民與國家的關係。上個世紀90年代初期,由於對農業發展的困難估計不足,對農村形勢過於樂觀,導致忽視農業慢待農民的情況有所蔓延,突出表現就是四面八方向農民伸手,農民負擔越來越重。黨中央國務院從全局出發,理清了農民負擔沉重的制度根源,並及時採取措施,下大力氣減輕農民負擔,于1998年召開十五屆三中全會時,將“逐步改革稅費制度”寫入了全會決定。2000年安徽試點後,農村稅費改革逐步向全國鋪開,並經過2004年黑龍江、吉林兩省免徵農業稅試點,最終在2006年全面取消了農業稅。這一成就具有歷史意義,意味著在中國歷史上延續了2600多年的“皇糧國稅”徹底告別了歷史的舞臺,工農城鄉關係發生了歷史性轉變,以農業稅形式從農村抽取積累支持工業和城市的時代徹底終結。更為重要的是,此次改革理順了國家與農民的分配關係,為實現國家對農業的“多予”“少取”“放活”提供了制度保障,為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注入了強大動力,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農村有效運行創造了良好的制度環境。

  再次,改革理順了農民與市場的關係。進入新世紀以後,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城鄉居民消費水平不斷升級,對農産品數量和質量的需求不斷提升,加之加入WTO以後對農業形成的巨大挑戰,迫切需要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從2004年開始,中央連續發出15個聚焦“三農”的一號文件,一系列重大政策相繼出臺,其中以糧食直接補貼和農産品價格干預政策最為引人注目。然而,這兩項政策不僅加重了財政負擔,而且隨著時間推移,投入的邊際效果呈現遞減趨勢。糧食直補政策原意為鼓勵農民從事糧食生産,但最終演變成為收入補貼,對促進糧食生産的作用微乎其微;農産品價格干預政策則導致我國一些農産品出現了生産量、庫存量和進口量“三量齊增”的現象,許多農産品的比較優勢和國際競爭力出現了明顯下降,農民對採用優質品種生産的積極性不高。針對上述突出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通過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合併農業“三項直補”為綜合支持補貼,取消部分産品的臨時收儲政策,部分産品實行目標價格加生産者補貼政策,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並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使部分産品的供需開始恢復平衡,同時農民權益也得到了保障。

  農村改革40年的成功實踐證明,只有不斷深化改革,才能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産力,才能讓農村充滿生機和活力。2018年12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會上,對40年來“從實行家庭聯産承包、鄉鎮企業異軍突起、取消農業稅牧業稅和特産稅到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打贏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農業農村改革作出了高度評價,並強調在前進道路上,要“推動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這説明,要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要加快補齊農業現代化這個短板,要通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激發農業農村的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要通過繼續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使農民真正成為土地的主人,要通過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理順農民與集體的關係,要通過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讓農民成為讓人羨慕的職業,要通過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讓中國農民走向世界舞臺。

  改革未有期,鄉村振興正當時。(作者譚智心繫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博士)

網友立場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