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談】統籌城鄉發展 破解二元結構

特約專家譚智心

  城鄉“二元結構”是一個國家採取優先發展工業和城市戰略而導致的必然結果。在工業化初期實施這一戰略,有助於在短期內完成工業化原始積累,實現城市優先發展與繁榮,帶動經濟快速發展。然而,國際經驗表明,按照上述戰略路徑,一國的工業化進展到一定階段之後就會出現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農村發展不充分、年輕勞動力大量流失、環境惡化以及鄉村不斷衰落等現象。此時,如果適時創造制度供給實現鄉村振興,將有利於激發經濟活力,有效解決發展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日本、韓國以及歐洲的法、德等國均是如此。如果置之不理,則很容易導致嚴重的社會問題,成為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推手。

  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正是從我國國民經濟和城鄉關係所處的歷史階段出發,為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的困局,構建新型工農城鄉關係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廣東清遠調研時強調,要下功夫解決城鄉二元結構問題,力度更大一些,措施更精準一些,久久為功。總書記的話意味深遠,既對鄉村振興寄予厚望,也對破解城鄉“二元結構”提出了明確要求。

  城鄉“二元結構”,表現在“城”“鄉”差距擴大,癥結在“城”“鄉”體制機制分割。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目的是縮小“城”“鄉”收入差距,路徑是實現“城”和“鄉”協調共進,方法是統籌城鄉發展、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

  鄉村振興是城鄉統籌發展的根基。我國正處於城市化快速發展階段,農村人口大量流向城市是社會經濟發展規律,但即使到2030年前後,我國城市化水平達到70%,仍將有超過4億多人口生活在農村,相當於美國和日本人口的總和。這一客觀事實表明,農業農村仍然是國民經濟的根本,統籌城鄉發展仍然要繼續鞏固和完善農業農村的基礎地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就是加快補齊農業發展的“短腿”和農村落後的“短板”,讓留在農村生活和就業的居民更加有幸福感和獲得感。

  小城鎮建設是城鄉統籌發展的關鍵。我國國情決定了中國的城鎮化道路不能單純依靠大城市來吸納農村轉移就業人口,而是應該積極推動小城鎮建設。郡縣治,天下安。大力發展縣域經濟,鼓勵就地就近就業,在縣域範圍內促進人口集聚,才能不斷創造出對公共服務和産業升級的需求,對鄉村形成良好的輻射帶動。促進城鄉合理産業分工,形成小城鎮獨具特色的産業優勢,才能提供有效供給,創造有效需求,既滿足城鄉居民的消費需求,又為鄉村振興和城鎮化戰略提供必要的經濟條件。

  創新體制機制是城鄉統籌發展的保障。首先,要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通過制定合理的財政、稅收、金融、土地、勞動力等優惠政策,引導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小城鎮建設和鄉村振興實踐;其次,要加強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通過完善制度,創新機制,增強公共財政對城鄉基礎設施均等化的財力和政策支撐,完善形成城鄉統一的就業、住房、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最後,要通過深化改革提供發展動力。構建城鎮和鄉村有效銜接的改革制度體系,破除阻礙城鄉統籌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同時加強規劃引導,加大政策落實力度。(作者譚智心繫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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