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上傳女乘客脫鞋翹腳視頻遭封禁,板子該打在誰身上?

央視網評論員拙言

  10月12日,一段視頻顯示,在網約車上,一名女乘客將腳放在副駕椅背上,司機勸阻時雙方發生爭執。女乘客向滴滴投訴,司機用手機記錄了整個過程,並將視頻上傳至網絡。15日,司機表示,因涉違反平臺隱私保護規則,其賬號已被滴滴封禁。此事引發網民關注和熱議。

  對此,有評論認為,司機上傳乘客不雅視頻被封禁一事,滴滴的做法並無過錯。司機可以把視頻交給公司,但是擅自把視頻傳到網上,讓女子接受全民的審判,這種做法不妥。滴滴應該保護乘客的隱私。對此,很多網民表示異議,部分網民認為,網約車具有營運性質,屬於城市交通運輸體系,更是公共空間,乘客不文明行為會影響公共利益,曝光公共場所不文明行為對於促進社會守法有積極意義,值得鼓勵。

  北京市鼎恒律師事務所張崴律師認為,網約車內是否屬於公共場所,這個目前尚有爭議,畢竟是相對私密的空間。另外,對於法律規定不明確的情況,法律的價值取向格外重要,一般來説在沒有違法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優先保護個人的人身權利。這件事,首先,乘客即使有道德虧欠行為,但沒有違法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次,乘客和司機之間是合同關係,司機有安全運送乘客的義務。這既包括保證行車安全,也包括保護乘客信息安全。司機獲取了乘客的一些信息,包括(不雅)坐姿等一些不為公眾所知悉的一些信息,在這種情況下,司機未經乘客同意將其個人信息發佈到網上,這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也就是説,從這個角度來看,司機或者滴滴平臺應該保護乘客的隱私;再次,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司機上傳視頻有在平臺獲利的可能性,那就涉及到侵犯乘客的肖像權。總之,在這種情況下,法律的價值取向優先保護乘客的隱私等人身權利為好。

  那麼,滴滴公司對司機的處置是否有法可依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而據媒體報道,正是由於涉事司機違反滴滴平臺用戶規則,洩露乘客信息,賬號才被滴滴平臺封禁。但是,針對乘客的不文明行為,滴滴目前並沒有給出對應的處置措施。

  作為一個關係著乘客和司機雙方權益的第三方平臺,滴滴理應保持公平公正立場,不偏袒一方,更不縱容另一方。其實,從滴滴自身來講,無論是乘客還是司機,都是其賴以生存並贏利的重要組成部分,手心手背都是肉,滴滴應該明白這個道理吧?也正是從這個角度來看,滴滴公司單純封禁司機的做法有失公允,理應對不文明乘客也採取相應的懲戒措施,否則今天你把腳踩在座椅上,明天他在車裏隨意吐痰,司機卻敢怒不敢言,只能自認倒楣,誰來保證司機的權益?下一個用車的乘客又該如何面對上一個不文明乘客留下的不文明後果?這是不是又侵犯了下一個乘客的權益呢?如此惡性循環下去,不僅傷及為乘客出行提供服務的司機的直接利益,而最終為不文明行為買單的,還是乘客自身。

  據最新消息,滴滴禮橙專車官方微博17日下午發佈公告稱,鋻於視頻曝光者、滴滴司機張師傅已經主動書面公開道歉,之前服務記錄良好,且有拾金不昧主動送還遺失物品給該乘客等表現,平臺決定將處罰從封禁三個月降為七天。但是面對實施不文明行為的乘客,平臺該採取什麼措施來保護司機的權益,滴滴依舊只字未提。有網民質疑,難道滴滴只有用來約束司機的規則,沒有針對用戶的規則?

  此事不由得讓人聯想到前些天一系列高鐵座霸沸騰網絡一事,面對不文明行為,高鐵作為運營和管理方表現出來的是無可奈何,但這無可奈何背後也正是因為無法可依,如此,才會有一個又一個的座霸前赴後繼地誕生。法者,治之端也。人無法則倀倀然。無論是乘客還是司機,面對不文明行為和違法行為,如何平衡、保障司乘雙方的權益,如何實現司乘雙方良性互動,如何做好文明出行這項事關民生的産業,滴滴應該用足心思,相關行業立法者也應該引以為鑒。(央視網評論員 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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