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租客遠離偷拍住得“自如”拷問企業良心

央視網評論員採薇

偷拍

近日有爆料稱,在北京朝陽區租住自如房間近半年的小兩口,居然在偶然間發現了床邊插座上的針孔攝像頭!一篇名為《自如房裏的偷拍攝像頭》的網文引發熱議。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獲悉確有此事,目前警方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攝像頭作為一種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取證器材,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但是攝像頭的使用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租住的房屋作為顧客的私人生活空間,安裝偷拍攝像頭顯然是違法行為,侵犯了顧客的隱私權和名譽權。從技術層面來説,對於絕大多數的顧客來説,並不具備鑒別房間是否安裝了偷拍攝像頭或究竟裝在了哪的辨別能力。這就要求租房公司應該對其出租的房屋裝有偷拍設備承擔責任,因為法律明文規定,房東要保證出租的房屋及屋內設備的安全。

近年來,在一些酒店和租住的房屋內發現針孔攝像頭的案件已不鮮見,但是對事件的處理結果卻沒有令受害者完全滿意,這暴露出怎樣的問題?

處罰力度輕導致犯罪成本低。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偷拍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偷拍者將偷拍的視頻對外傳播,且視頻內容涉及房客床上隱私,則偷拍者涉嫌構成《刑法》規定的傳播淫穢物品罪或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罪。但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偷拍導致他人隱私權受到侵犯的,最重的處罰是治安拘留。那麼這樣的處罰是否對偷拍者的懲戒構成足夠的威脅和震懾力度?相對於他們的獲利,這樣的犯罪成本是否夠大?

問責機制需要完善。對於房屋的經營者而言,不管是誰安裝的攝像頭,也難辭其咎。首先租房公司對交付使用的房子應該進行必要的監管和檢查;其次,如果仔細追查就不難找出真兇。租房公司發現攝像頭事件也不能僅僅止步于查出真兇,還要繼續追查,一查到底。國家明令禁止非法生産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因此要堵住漏洞,警方不僅要查暗藏攝像頭者,還應順著這條線索,倒查偷拍設備的銷售方和偷拍內容的輸出接收方,從源頭上斬斷這條利益鏈。

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本次事件而言,自如房客有權依據《合同法》“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規定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房東返還房屋租金及相應利息。我國《侵權責任法》及《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相關條文規定了侵害他人隱私權的,應向被侵權人賠償精神損害,並停止侵害、賠禮道歉。精神撫慰金的賠償數額,要依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以及侵權行為造成的後果綜合認定。

只有不斷加大法律處罰的力度,加強對企業的監管和問責制度,才能有效地保護顧客的合法權益,也才能真正從源頭上斬斷利益鏈,減少或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央視網評論員 採薇)

網友立場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