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鐵霸座”立法叫好

特約評論員向帥

  前段時間,不斷爆出的高鐵霸座事件引發關注。“霸座男”、“霸座女”一度成為了網絡熱門詞,不少網友呼籲這些行為需要法律更強有力的約束。日前,終於有地方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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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被媒體曝光的“霸座男”

  近日,《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立法程序通過條例明確規定,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對乘客車票的購買以及鐵路安全運行做了詳細規定,其中,最令人矚目的,就是針對“霸座行為”做出了“定性”:霸座屬於違法行為!《條例》中規定: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對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以及嚴重違反鐵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失信行為進行記錄,並按照規定推送全國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有關部門和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依法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霸座行為看起來似乎是一件“小事”,但卻屢屢引起輿論的軒然大波,為何?其實,從社會視角上來看,這是個值得探討的話題。我國曾經經歷過漫長的“綠皮車時代”,在那時,不管是乘車還是買票,乘客們都蜂擁而上,若是談秩序的話,實在是有些“奢侈”,至於霸座不霸座的,更不會成為人們討論的焦點。不過,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軌道交通事業的快速提升,以及人們對於社會文明秩序的要求越來越高,特別是在明凈、快速、秩序井然的動車組車廂裏,發生這些不文明現象,就更容易挑起人們的情緒。

  前段時間那幾位“霸座博士”、“霸座女”和“霸座大媽”依次登上新聞媒體,成為人們聲討的焦點。就連英國某汽車節目的主播到了中國,拍下一名乘客長時間在車廂內大聲打電話的視頻,也引發了網友們的廣泛討論。文明出行、公共場合下的自我約束和道德自律越來越成為社會所關注的焦點問題。

  有網友認為,出現這些不文明行為,相關部門就應厲行禁止,該出手時就出手。但是,列車上的工作人員或者乘警,在碰到這種情況特別是一些蠻橫乘客無理霸座的時候,卻往往表現得“軟弱可欺”。歸其主要原因,還是在於“無法可依”。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法》,除非出現相對比較嚴重的違法行為,擁有執法權的乘警才有可能出手。況且,在大量的短途列車上,出於執法成本的考量並未全部配備乘警,這就又造成了一些不文明行為和不文明個人的猖獗。

  儘管這些霸座行為一次次受到公眾輿論的譴責,對於霸座者來説,道德方面的壓力也頗大。但是,僅僅依靠輿論譴責是遠遠不夠的,從兩個月內接連發生三次霸座行為就可以看出,這些行為如果不能以立法的方式進行管束和規範,“霸座事件”仍然會繼續出現和存在。出於這種考量,廣東省此次出臺的《條例》中,專門針對霸座行為作出了法律解釋,直接把它作為“違法行為”來定性,可以説,相對先前模糊的法律規定,此次的立法指向性明確,規定更加詳細。從小的方面來説,是把霸座行為進行了法律上的約束;從大的方面來説,法律規定也是對社會的指引、評價和教育,凸顯了法律的準繩和底線在文明秩序建設中的重要性。

  當然,我們也真心希望,隨著類似法規的出臺,霸座者的違法成本將會提高更多。同時,希望其他地方也應該根據本地情況陸續跟進,以法律為基準,進一步規範文明出行秩序和乘車秩序。這對社會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來説,都是一件好事。(特約評論員 向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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