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拿公權送“人情”

央視網評論員方正

  農村危房改造是一項惠民工程,是黨和政府為農村群眾謀幸福的重要體現。

  危房改造執行“三最兩就”原則,其中“三最”指“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問題”。可以説,“三最”明確界定了危房改造的初衷及其資金使用的範圍。此外,為確保這項惠民工程落到實處、國家補助資金精準發放,危房改造有著嚴格的審批程序和申報條件。

  即便這樣,依然有一些幹部拿危房改造資金送“人情”,優厚自己的親友。8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就披露了一個“拿危房改造指標當人情”的違規案例。

  這件事發生在2016年1月,湖南省益陽市資陽區住建局危改辦工作人員彭某去長春鎮黃箭村走親戚時,遇到熟人,也就是黃箭村的婦女主任趙某。兩人一寒暄,彭某竟主動向趙某送上了“好處”——危房改造指標,並表示“你要是想搞,我可以想辦法”。好處送上門,趙某想都沒想,就請彭某為自己申請一個指標。隨後,趙某以其丈夫的名義寫了一份申請危房改造的報告,“本人因家庭困難,體弱多病,無法獲得收入;家裏房子常年漏雨、無法居住,特申請危房改造……”與申請報告相左的是,據查實,趙某家不僅有2層樓房,還有轎車,在村裏還領著工資。

  借公權之便送“人情”的不止彭某一人。村幹部黃某接到趙某的申請報告後,明知趙某的家庭條件,但因為是“同事”“熟人”,礙于面子,不僅沒指出趙某違規申請,反而幫她完善了申報資料,並在未履行相關程序的情況下,私自在申報材料上簽名並蓋上了公章。知道趙某與區住建局的“領導”熟識後,黃某又主動找上趙某,為趙某的公公留了一個危房改造的名額。實際上,趙某公公家也不符合危房改造的要求。當年年底,趙某等違規獲取了1.2萬元危房改造資金。

  就這樣,本應用於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的危房改造資金竟變成了彭某、黃某等人優親厚友的“禮物”,送到了趙某手中。彭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黃某、趙某身為村幹部,三人竟然毫無紀律意識和底線意識,利用手中的權力,從貧困群眾口中“奪食”。2018年7月,彭某、趙某、黃某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趙某等違規所得的危房改造資金被收繳。

  近年來,危房改造領域弄虛作假、優親厚友的案例並不鮮見。這主要源於農村是“熟人社會”,一些幹部在熟人和親情、友情面前忘了黨紀國法、忘了底線和規矩,把公權變為私用,化公款為私利,讓親友等熟人得了好處,自己也一步步走上了違規違紀甚至違法的道路。

  根治“熟人社會”裏的“人情”腐敗,還需多方發力。首先,紀檢監察機關應繼續保持反腐高壓態勢,持續加強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的查處力度;其次,應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民主評議機制,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讓基層的監督更有力;最後,要大力加強基層黨的建設,讓基層黨組織築牢拒腐防變的制度防線,讓基層黨員幹部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都不能私用。”對黨員幹部來説,這是鐵律,也是戒尺,必須牢記在心,時時校準自己的作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用好手中的權力,真正為人民謀福利。(央視網評論員 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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