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眾籌不能成為誠信灰色地帶

央視網評論員李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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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初,一位37歲胃癌患者劉淩峰的遺願清單在朋友圈刷屏。各大媒體對這份遺願清單的轉發讓劉先生成為了網絡紅人,受到廣泛關注。

  其後,有網友曝光劉家家境富裕,其家人卻在眾籌平臺募捐30萬。指出劉淩峰本人是房産企業高管,名下另有一家房産仲介公司,其去年出售武漢十多套房産變現。其妻子駕駛車輛為寶馬z4敞篷跑車(廠家指導價為58.3萬-90萬),名下也有一家公司。

  消息一齣網上沸騰了,不少網友質疑這種明明有錢卻在大病眾籌平臺哭窮賣慘求救助的行為是騙捐,質疑病人及家屬是在透支人們的善意和愛心。劉淩峰家屬則否認家境殷實,表示由於現在病人病情較重,照顧病人是第一要務,待病情稍緩將會詳細回應這個問題。劉淩峰則于8月4日發了一條朋友圈,稱“無力解釋,可做房查,也接受財産核算,上帝面前無人能説謊。”

  這不禁讓人聯想到之前同樣大火的羅一笑事件。一篇深情款款,飽含家人深情的求助文章,卻在文章發出後出現反轉,被質疑是“帶血營銷”。

  隨著大病眾籌平臺的火熱,眾籌平臺上一條條帶有個人求助性質的網絡募捐信息不時在朋友圈中出現。但在網友踴躍獻出愛心的同時,又該如何保證求助者發佈信息的真實性,確保網友的愛心不被利用?

  目前不能回避的一個問題是,對於病人個人情況的審核,由於涉及個人隱私且無規可依,除非求助者的主動配合,不然只能依靠求助者的自覺。這確實為一些人利用公眾同情心賣慘斂財提供了可能。此種行為長此以往勢必會使公眾對平臺失去信任,讓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無法通過此類渠道獲得救助。

  因此,從主管部門來説,需要通過立法及監督來間接規範個人求助行為。對求助者提供的信息進行制度性、系統性的約束,對於求助者、募捐者、網絡籌款平臺、網絡善款等加強規範和監督。對於涉嫌違法犯罪的求助者要追究其法律責任,加大打擊力度,維護廣大愛心人士的合法權益。

  從社會層面來説,需要發動社會監督。通過公眾的參與,可以為信息核實、監督提供更為有價值的線索。對於部分不實求助信息的積極舉報也能讓騙捐者早日現形。

  從眾籌平臺來説,作為求助者審核信息的第一把關人,平臺應該做好求助人信息審核工作,抓好信息核查機制建設,同時建立監督、反饋機制。一旦有人舉報,立即啟動相關調查程序,回應社會關切。

  對於求助人個人情況真實與否的判定則必須厘清眾籌平臺和求助者的責任,倒逼平臺和求助者切實履行責任和義務,從而杜絕虛假網絡大病眾籌。

  只有對大病眾籌平臺進行規範化管理,依法從快打擊眾籌詐捐,才能消弭詐騙醜惡,保護公眾善舉。如此,網絡眾籌才會走得更好、更遠,惠及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央視網評論員 李雪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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